【无手续、无防护、整改流于形式!榆林横山王照峁村煤泥非法倾倒乱象】村集体土地被长期租用 监管部门形同虚设近日,媒体接到网友反映称,榆林市横山区夏州街道办王照峁存在严重非法倾倒煤泥的情况。接到反映后,媒体赶赴现场核实,发现触目惊心一幕。
现场探查:山沟变“煤泥场”在王照峁村附近的一条山沟内,两处大面积场地被推平处理,显然经过人为平整。媒体沿着沟渠查看,发现两处场地内分别设有一台地磅,场地表面有近期用土覆盖的痕迹。拨开覆土,沟底仍可见大量垃圾和煤泥残留,现场触目惊心。
村民反映:长期倾倒不断 夜间大车轰鸣媒体走访周边村民。一位村民向媒体透露:“这个地方已经被倾倒好几年了,这块地是我们村集体的地,是村上租给我们村里姓雷的人。每天晚上都有几十辆大车在这倾倒,吵得睡不着觉。”
该村民还表示:“前不久环保局的人过来检查,不让倒了才停下。他们就从旁边取土给盖住了,想着这事就过去了。”
违法取土:触犯土地管理红线值得关注的是,涉事人员在环保检查后,擅自就近取土掩埋煤泥,此举涉嫌违反多项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违反规定取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无证擅自开采土资源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面临相应处罚。
违规倾倒煤泥:严重违反固废污染防治规定根据环保要求,煤泥作为工业固体废物,其处置有严格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固废法》)明确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规定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掩埋工业固体废物。违反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掩埋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掩耳盗铃式整改 终将害人害己环保检查发现问题后,涉事企业未能按要求及时整改清理,而是就地取土掩埋,企图蒙混过关。这种做法不仅无法消除污染,反而将污染物深埋地下,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长期严重危害,性质极为恶劣。
更令人担忧的是,王照峁村将集体土地租给涉事人员用于倾倒煤泥,对如此明显的环境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无视环保法规,导致周边土地严重受到污染。根据《固废法》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土地所有权人,对发生在其土地上的违法行为负有监管失职之责。
媒体联系部门 多次拨打无人接听随后,媒体多次拨打夏州街道办电话了解情况,电话始终未能接通。媒体又拨打了横山区环保局电话反映该情况,截止发稿未得到相关部门的任何回复。
针对此事件后续处理,媒体将继续关注。(秦观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