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李先生可太倒霉了!住酒店关灯刚要睡觉,脖子突然一阵刺痛,开灯一看吓一跳,居然是被蜈蚣咬了!
事后酒店说愿意赔医疗费、免当晚房费,还额外送一晚住宿,可李先生不干,说现在一闭眼就浮现蜈蚣爬床的样子,再也不敢住酒店了,非要酒店赔2000块精神抚慰金,这事在网上也引发了不少讨论。
7月8号那天,李先生入住了当地一家规模不小的酒店,想着奔波一天能好好歇口气。
当晚11点半,他洗漱完毕就关了灯准备睡觉,迷迷糊糊都快进入梦乡了,突然感觉脖子上有东西在爬,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挥开,就传来一阵钻心的刺痛,那感觉,估计跟被针扎了还得带点麻劲差不多。
李先生瞬间就清醒了,赶紧摸黑打开灯,这一看可把他吓了一跳——一条蜈蚣正趴在床上慢悠悠地爬呢!
他当时就懵了,心说这可不是小旅馆啊,是正经大酒店,客房里怎么能爬出这玩意儿?换谁谁不膈应,合着花了钱住酒店,还得跟蜈蚣“同床共枕”?
回过神来的李先生赶紧把蜈蚣处理掉,可越想越慌,脑子里全是各种疑问:
这蜈蚣有没有毒?会不会携带传染病?咬了之后会不会留下后遗症?越琢磨越害怕,索性连夜去了医院,又是检查又是治疗,折腾了大半夜才消停。
事后,酒店方面也出面跟李先生沟通了,给出的解决方案是:
全额赔偿李先生的医疗费,免除他当晚的房费,还额外赠送一晚免费住宿。平心而论,酒店这波操作,要是换个心大的,估计也就接受了,毕竟该赔的损失都赔了,还多给了一晚住宿。
可李先生却没答应这个方案。他说,自从被蜈蚣咬了之后,自己再也不敢住酒店了,一闭上眼睛,脑子里就浮现出蜈蚣在枕头边爬的画面,晚上根本睡不着觉,心里的恐惧感一直散不去,妥妥留下了心理阴影。所以他提出,酒店除了承担医疗费和房费,还得额外赔偿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没想到酒店那边直接拒绝了这个要求,说没法满足他的这个诉求。李先生又气又委屈,觉得自己挨了咬还受了惊吓,酒店连个合理的补偿都不给,实在说不过去,于是就把这事曝光给了媒体,想讨个说法。
这事一出,不少网友都替李先生抱不平,说酒店消杀不到位,导致客人被咬伤,赔点精神损失费是应该的;
也有网友觉得,李先生就是小题大做,没造成多大伤害,张口就要2000块,有点狮子大开口的意思。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李先生到底能不能要到这2000块精神抚慰金呢?
咱先说说酒店的责任,这可是板上钉钉的。《民法典》第1198条有明确规定,宾馆、商场、车站这些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有义务尽到安全保障责任,要是没做到,造成他人损害的,就得承担侵权责任。
李先生入住酒店,双方就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酒店做好客房的虫害消杀、保障住宿环境安全卫生,是最基本的义务。
现在房间里出现蜈蚣,还把客人咬伤了,显然是酒店的消杀工作没做到位,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赔偿医疗费、免除房费这些直接损失,是酒店必须承担的。
重点来了,精神损害抚慰金能不能赔?这就得看《民法典》第1183条的规定了,只有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才有权要求赔偿。
这里的关键,就是“严重”两个字。
李先生说自己有心理阴影,不敢住酒店、闭眼就想到蜈蚣,这确实是受到了惊吓,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他只是被蜈蚣咬伤,身体上没有留下严重的后遗症,也没有构成伤残等级。
司法实践中,想要拿到精神损害抚慰金,要么是构成伤残,要么是有明确的就诊记录、心理咨询记录,能证明精神损害达到了“严重”的程度,比如出现了焦虑症、抑郁症等精神疾病,影响到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所以客观来说,李先生现在主张2000元精神抚慰金,想要得到法律支持的可能性确实不大。
但话说回来,酒店这事做得也不地道,不管能不能赔精神损失费,客房里出现蜈蚣,本身就是酒店的失职。作为服务行业,酒店最该重视的就是客人的入住体验和安全,要是连最基本的消杀都做不好,再大的酒店也留不住客人。
最后也提醒各位出门在外的朋友,住酒店的时候,先检查一下房间的卫生和环境,尤其是床品、角落这些地方,避免遇上类似的糟心事。
要是真的遇到了,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维权,也希望酒店们都能长点心,做好消杀工作,别再让客人花钱找罪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