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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了!”广州,一处老居民楼筹备加装电梯时,女子不筹备、不出资,等到建好之后

“太离谱了!”广州,一处老居民楼筹备加装电梯时,女子不筹备、不出资,等到建好之后,看别人上下方便,自己就主动交了36000元开通权限,但坐了两个多月电梯又觉得亏,非要邻居退回18000元的差额,协商谈不拢直接走了诉讼程序,法院判了!
一名女子在筹备
 
广州不少早年建成的楼梯楼,高层住户日常出行是实打实的难题。
 
这栋楼住户老人占比高,日常买食材、去医院都要爬多层台阶,整栋住户凑在一起商量,打算加装电梯改善出行条件。
 
2024年下半年,楼里几户高层住户主动站出来牵头办事,从跑街道提交加装申请。
 
挨家挨户征求所有人意见,对比多家施工队报价,核算每一户需要承担的建设开销,大大小小的琐事全靠这几户人家抽空处理。
 
考虑到施工结束后,可能有之前不愿意出钱的住户回头想要使用电梯,牵头住户组织了多次线下碰面,所有人坐下来商量出一套管理办法,打印成纸质文件让在场住户签字留存。
 
文件里写明,电梯施工阶段没有出钱、没有参与协调工作的住户,后续想开电梯使用权,要按照原本单层分摊价格的两倍缴费。
 
陈女士住在四楼,牵头住户曾几次上门,问她要不要一起分摊建设费用,参与楼栋相关协调。
 
她每次都没有给出肯定答复,既没在征求意见的单据上签字,也没有拿出任何建设款项,楼栋组织的协商碰头会,她一次都没有到场。
 
八个月施工周期走完,电梯完成验收,正式投入使用,一直观望的陈女士这时改变想法,主动找到牵头的住户,提出想要开通自家楼层的停靠权限。
 
负责对接的住户拿出之前大家签字确认的管理文件,逐条给陈女士解释双倍缴费的由来,把前期住户承担的各类隐性成本、潜在风险全部讲清楚。
 
陈女士听完所有说明,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转了三万六千元,顺利开通自家电梯使用权限。
 
安稳搭乘电梯两个多月后,陈女士心里生出别的想法。
 
她自己算了一笔账,按照原本一户该出的钱来算,自己多交了一万八千元,她认定双倍收费没有法律支撑,多次上门找到牵头住户,想要拿回多付的这笔钱。
 
楼里住户接待过她好几次,每次都拿出当初共同签字的纸质规定,告诉她收费标准是整栋住户共同商议定下,缴费也是她自愿做出的选择,不存在逼迫收费的情况,没办法退还差额。
 
双方来回拉扯四五轮,谁都不肯让步,始终谈不出统一的解决方案。
 
陈女士整理好转账截图、聊天记录等材料,把几名牵头住户一同告到当地法院,要求被告返还一万八千元电梯使用费。
 
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明确,老旧楼栋加装电梯的费用分摊、后期使用收费规则,属于楼栋住户自主管理范畴,只要约定内容不违背现行法律,经过多数住户协商签字确认,就对楼内所有住户具备约束力。
 
综合全部证据和实地走访结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陈女士所有诉讼请求,本次打官司产生的各类费用,全部由陈女士自行承担。
 
这件邻里之间的纠纷就此画上句号,加装电梯本来是方便所有人的民生事,推进过程里总会冒出各类繁杂问题。
 
愿意牵头落地电梯项目的住户,要反复对接各个部门,还要调解高低层住户采光、噪音等矛盾,这份付出很难用金钱衡量。
 
周边小区不少居民聊起这件事都感慨,白纸黑字提前说好规则,双方也自愿达成约定,事后再单方面反悔,不仅冲淡邻里之间的情分,还要占用司法资源处理纠纷,到最后自身诉求也得不到法律认可。
 
这件案子也给所有打算加装电梯的小区住户提了醒,楼栋住户一起定下的书面管理规则具备法律约束力,在同意缴费、开通使用权限之前,一定要考虑周全,不要等到享受到便利,再后悔当初做出的决定。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羊城晚报2026年7月16日《业主未参与电梯加装,缴双倍使用费后反悔起诉,法院判决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