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7 月 17 日报道,河北,一 17 岁女孩经期还没结束,就和前男友在酒店发生了关系,次日,女孩报警称被前男友强奸,但前男友说女孩是自愿的,过程中两人还互换了位置,不过女孩表示,她明明反复说 “不行”,但前男友压根不听!
据公开案件细节,这件争议极大的案子发生在河北,当事人是一名 17 岁的未成年女孩和她的前男友。两人此前已经分手,原本没有交集,事发当天两人偶然线下碰面,简单聊天过后,前男友主动邀约女孩,女孩一时心软,跟着对方一起走进了附近的酒店房间。
事发时女孩正处于生理期,身体本身虚弱不适,从心底里不愿意发生亲密关系。进入房间后,前男友主动亲近她,想要发生关系,女孩全程没有激烈肢体挣扎,但嘴里一直在反复拒绝,不停说着 “不行、不要”,一次次明确表达自己不愿意继续。可前男友完全没有停下来,无视女孩的口头抗拒,执意发生了性关系。
整个过程中,两人确实出现过互换体位的情况,没有明显的撕扯、打斗痕迹,也没有激烈的肢体对抗。在男生看来,没有挣扎、配合变换姿势,就代表女孩默认、完全自愿,自己根本不存在强迫行为,全程都是正常的情侣亲密相处,压根算不上违法。
一夜过后,两人各自离开酒店。回到家后的女孩,越想越委屈,心理压力彻底崩溃。她清楚记得自己全程多次口头拒绝,只是性格胆小、害怕冲突,不敢用力反抗,但绝对不是自愿。思来想去,她选择主动报警,如实向警方讲述了当晚的全部经过,指控前男友违背自己意愿,强行与自己发生关系。
警方介入调查后,分别对男女双方单独录口供,两人的说法完全截然相反。女孩一口咬定自己多次说不,遭到对方无视和强迫;男生始终坚称你情我愿,互换姿势就是最直接的自愿证据,自己十分冤枉。目前警方结合酒店监控、双方笔录和女孩身体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当晚真实情况,界定行为性质。
案子曝光后,瞬间引发全网巨大争议,无数网友吵翻。有人觉得男生太冤,没有反抗、还换体位,根本不像被强奸;也有人直言,女生的拒绝从来不止肢体反抗,明确的口头拒绝,就是最清晰的意愿表达,无视拒绝强行发生关系,本身就是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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