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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伴娘有点贪,人家新郎是垫付的医药费,又不是赠与,怎么好意思不还呢? 婚礼

这个伴娘有点贪,人家新郎是垫付的医药费,又不是赠与,怎么好意思不还呢?

婚礼返程途中伴娘坐新郎家安排的车遭遇车祸,全身多处骨折重伤住院86天,情况紧急,新郎父亲出于好心,先行垫付了15737元医药费,先救人要紧。

本以为后续保险、肇事方赔付到位后,伴娘会主动把这笔垫付的钱归还,可万万没想到,伴娘拿到肇事方、保险公司共计5.6万余元全额赔偿后,却绝口不提还钱的事。

新郎一家多次上门沟通,要求返还当初垫付的一万五千多元,却被伴娘直接拒绝。她还振振有词辩解:我是无偿过来当伴娘帮忙的,婚礼主办方理应保障我的安全,这笔钱是对方自愿赠与我的补偿,根本不用还,甚至反咬一口,称新郎父亲拿走医疗票据,害得她差点没法索赔。

协商彻底谈不拢,新郎父亲无奈只能向法院起诉,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伴娘全额返还垫付医药费。

庭审结束后法院给出清晰判决:垫付≠无偿赠与,伴娘已经通过交通事故官司拿到完整赔偿,再继续占有新郎家垫付的一万五千元,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判令伴娘全额返还这笔垫付款。

这件事也引发热议:

有网友洗:人家当初是看你重伤急需救治,好心先掏钱垫付救命钱,纯粹临时救急,从头到尾没有说过这笔钱不用还。现在保险赔了全款,本该主动归还,反倒心安理得揣进自己口袋,实在说不过去。

还有网友说:人情归人情,赔偿归赔偿。车祸的损失有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全额兜底,新郎父亲的垫付是善意援手,不能当成理所当然的补偿拒绝返还。

还有网友表示,换位思考,如果受伤的是自家亲人,垫付医药费后对方拿到赔偿拒不归还,谁能接受?善意不该被消耗,好心更不能被当成冤大头。

也有人理性分析整件事的法律逻辑:

垫付和赠与是两码事。赠与需要明确表示钱财无需归还,而事发紧急下先行支付医疗费,只是临时帮衬的垫付行为。既然伤者已经足额拿到全部损失赔偿,就不能双重获利,理应返还第三方先行垫付的资金。

一场喜事意外变成纠纷,实在让人唏嘘。新郎一家当初出于善意救人,最后反倒要靠打官司才能拿回垫付的钱,这份好心实在寒心。

做人分得清界限,别人临时垫付的救命钱,不是白送的福利。拿到赔偿主动归还,才是最基本的分寸与良心。

大家觉得伴娘该不该归还这笔垫付医药费?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伴娘重伤 新郎父亲起诉要回垫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