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两名外墙工人在六十层高空作业,保命副绳遭到割断,二人仅靠一根主绳悬在半空,侥幸平安落地。蓄意割断安全绳索,漠视他人性命的人能被查到吗?
靠一根主绳从200米高空悬下来,却要在14层的高度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副绳已经断了。
7月17日,湖北武汉,周师傅和同事谢师傅在60层高的居民楼外刷涂料,一人系一根主绳和一根副绳。主绳承重,副绳系在安全带上防止坠落,两条绳从顶楼放到地面,足足两百米。中午休息时,两条绳都还好好的。下午6点左右,他们在14层作业,谢师傅突然发现副绳断了,而且14层以下的绳索全不见了,断口处有刀割痕迹。等他们下楼去找,那截消失的绳索始终没找到,于是报了警。
那不是磨损,不是意外,是有人拿刀割的。
物业说“已经报警,没有新进展”,派出所说“做了笔录,还在跟进”。话听着轻,可那根断掉的副绳背后,挂着的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一个人从60楼悬空作业,副绳是最后的保险,割掉它,等于把一个人挂在200米高空,只留一根主绳替他扛着全部重量。如果主绳当时也出了问题,两个人当场就是两百米自由落体。
类似的事情其实出过不少。法律对这类行为的定性,比你想象中要重得多。
2017年郑州发生过一模一样的案子——业主因不满外墙施工,持菜刀在四楼窗户处将高空作业工人的安全绳砍断,工人坠楼身体多处骨折。法院认定明知对方在高空仍砍断安全绳,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判处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法官的判决逻辑很清楚:砍断安全绳,就是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不管你有没有“想杀人”的念头,只要造成了伤害后果,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这次没伤到人,割绳的人是不是就没事了?
要看动机和结果。按司法实践中的主流观点,间接故意杀人罪不存在未遂形态,只能按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没造成伤害的,不构成犯罪;造成轻伤或重伤的,定故意伤害罪;造成死亡的,定故意杀人罪。换句话说,这次谢师傅运气好,主绳没断,人没事,割绳的人很可能不会坐牢。但“不坐牢”不等于“没事”——如果最终查实是人为割断,至少涉及寻衅滋事或治安处罚,法律不会因为它没出人命就当没发生过。
那条消失的副绳去哪里了?14层以下的绳索都不见了,说明割绳之后,有人把断掉的绳段收走了。
这不是临时起意的割一刀,是“割完拿走”。能接触到外墙绳索位置的,无非是楼上住户、物业人员或施工冲突方。把绳子拿走,说明动手的人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知道这东西不该留在现场。目前汉中派出所的民警已经介入,但公开信息里没有后续进展。是摄像头覆盖不够?还是锁定范围的难度比想象中大?从午休到下午六点,中间好几个小时的窗口期,要找到割绳的人,得靠监控、走访和排查一起上。
两根绳索,一条承重一条防坠,是高空作业工人悬在半空时最后的活路。割断安全绳,等同于站在暗处持刀谋命。
不管这次能不能破案,那根断掉的副绳已经说明:有些恶,不需要刀,不需要枪,只要一把剪刀,就能把一个活生生的人挂在200米高空,让他赌主绳会不会断。谢师傅和周师傅的命是捡回来的,可下一个被割断副绳的人,未必还有这么好的运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