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子花50元在餐厅猛吃两小时自助,吃完要走了,桌上还剩盘鱼,女子从包里掏出个塑料袋来打包,店家不让女子打包,女子说不过店家,竟立刻打投诉电话还报警!自助餐吃不完,打包带走违法吗?
齐女士开了一家自助餐厅,因为自己的菜品不是什么很高大上的食物,所以定价也比较低,一个人只要五十二块,就可以在餐厅畅吃,有时候还有活动价格,还能再省两块钱。
齐女士自认为自己的餐厅已经很划算了,虽然都是普通食材,但是店里的食物种类也是丰富多样,不仅有各种火锅食材,还有各种各样的熟食,水果也是洗干净切好了,摆了满满两排,一个人五十自助随便吃,绝对划算。
可这天晚上来了个女人,也是让齐女士长见识了。
一般人吃自助餐,吃一个小时多也就吃顶了吃腻了,但这个女人不一样,齐女士注意到,她已经吃了两个多小时,不过这还在齐女士承受范围之内,毕竟开自助餐厅,多多少少有个心理准备,总会遇上胃口大的,但这种人毕竟不会很多,所以齐女士也没有管,也没让女人别再吃了。
等女人自己吃饱了,桌子上还剩了一盘没吃的鱼,齐女士看到,女人竟然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了一个塑料袋,就像吃席打包一样,准备把这条鱼打包带走!
齐女士注意到以后,赶紧上前阻拦女子,和女子说,自助餐有自助餐的规定,在店里吃多少都可以,但是绝对不能打包带走。
齐女士心想,你吃的多也就算了,本来就是薄利多销,我也不亏,可是你打包带走绝对不行!要是人人都像你这样打包,那我还做什么生意,店都要被搬空了!
齐女士下定决心,坚决不能让这个女人开这个坏头,餐厅里还有这么多人看着,如果看到女子打包成功,都要求打包,自己这店肯定要开不下去了。
可是无论齐女士怎么说,女子都听不进去,坚持要打包,见齐女士不肯,还闹了起来。
女子可能是觉得,自己都花了钱了,就剩一盘没吃的鱼,你总不能端回去还给别人吃吧,我打包走了还不浪费,凭什么不能打包?
殊不知齐女士宁肯浪费也不会同意女子打包的,而且女子这掏塑料袋的动作实在太自然,齐女士甚至怀疑她是不是有备而来,故意要占自己的便宜。
双方僵持不下,女子见齐女士态度坚决,就跑到一边去打电话,齐女士一听,女子竟然是去投诉自己!甚至还报了警!
女子以为这样就能让自己打包了,结果很快对方就到了店里,一听事情经过,对方也觉得女子不占理,说自助餐本来就是不让打包的,齐女士做的没毛病,也没犯法,就让女子和齐女士自己解决一下。
最后齐女士是好说歹说,终于让女子放弃了打包,把女子给哄走了,不过第二天,齐女士还是接到了处理投诉的电话,不过对方听完齐女士的解释,也表示理解齐女士,最后并也没有追究齐女士的责任。
在本次事件中,如果女子强行打包带走,会触犯法律吗?
首先女子消费的自助餐厅,一般都会和消费者约定不允许将餐食打包,女子如果已经知道这一点还选择了消费,就相当于和餐厅达成了约定,所以最后如果没有经过餐厅允许就打包,虽然不违法,但也属于是违约行为。
不过要注意的是,如果女子打包带走的菜品价值比较贵,比如说你在餐厅吃完饭后,还要打包一些什么龙虾、三文鱼、鹅肝之类的价值比较高的食材,那还有可能涉嫌盗窃。
不过根据《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提供自助餐服务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
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这就要求齐女士作为餐厅经营者,必须要提前提醒消费者自助餐厅的经营模式和规则,提前告知对方,自助餐厅是不能打包的。
最好是在餐厅里比较明显的地方做个提示,确保消费者是明确知道自助餐厅的消费规则的,既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是经营者应尽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