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了!”河南开封,一男子花35万买了套房,空置期间,物业费照交,可等他要装修的时候,他惊讶的发现,自己房子被砸了,正在装修,他手握房产证,房子竟然被人出租了。
男子顿时懵圈,他质问租客:我才是房东,谁把房子租给你的?租客拿出一纸合同,男子直接傻眼。
真正让事情变复杂的,正是租房者拿出的合同。2025年9月20日公开报道显示,租房者签约的对象不是睢先生,而是河南省艺开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租房者表示,租赁期间一直与艺开公司对接,并不知道睢先生是产权人。物业工作人员给出的说法又多出一层关系,最初是开发商与艺开公司签有租赁合同,随后艺开公司又把房屋租了出去。
现场看到的只是最后一环。往前追,至少要查清开发商何时失去对房屋的处分权限,开发商与艺开公司何时签约,艺开公司何时再次出租,租房者又何时进场装修。
睢先生手中的房产证同样关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原则上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因此产权登记时间是判断权利归属的重要节点。
物业方面称,前一手房主涉及司法拍卖取得房屋以及未办理收房手续等情况,物业没有及时掌握后来产权变化。
可房屋经历过司法拍卖,并不代表后续租赁当然有效,也不代表物业是否知情就能决定产权归属。需要核对的,是司法拍卖相关裁定和权利取得时间、后来买卖登记时间、开发商出租时间以及租房者实际占有时间。
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并不必然让此前真实合法的租赁关系消失。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条件的既有租赁关系不因所有权变动当然失效。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5年2月27日发布的入库参考案例解读中,也解释过带租拍卖情形,执行程序开始前依法设立的真实有效租赁权,原则上不会因为司法拍卖自动消灭。
因此,睢先生这件事不能只看哪一方手里有合同,还要先确定租赁形成在产权变动之前还是之后。
如果开发商与艺开公司的租赁形成在睢先生取得产权之后,问题就会转向开发商当时是否还有权出租。
报道中的律师认为,若开发商确实是在睢先生购房后再行出租,开发商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艺开公司没有核实出租权限,也可能承担责任。不过,仍要依靠合同、产权登记和实际交付等证据判断。
租房者也不能只拿出合同就结束核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租房法律提示建议,承租人应核对产权证书;出租人属于代理人的,应查看授权范围;涉及二次出租的,还应检查原租赁合同中的转租权限。
放到这起事件中,艺开公司依据什么文件取得出租资格,开发商提供过哪些权利证明,租房者签约前核验到了哪一步,都会影响责任划分。
睢先生发现房屋被砸墙装修后要求停止施工。物业方面表示,确认睢先生是业主后已经向租房者发出停工函,但施工并未立即停止。此时争议又延伸到房屋现状。
墙体拆改到了什么程度,施工造成多少损失,装修备案由谁申请,申请时提交了哪些产权或授权材料,都需要证据固定。
睢先生要保存产权登记资料,租房者要保存合同和付款记录,物业的装修登记、进场手续和停工通知也很关键。
事情后来出现新进展。公开报道显示,经记者沟通协调,河南省艺开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和租房者表示,将与睢先生另约时间见面协商。
要把这场纠纷真正理清,仍要回到同一条时间线上,把产权、租赁、转租和装修四组事实逐项核对。
信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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