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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56 岁的张阿姨计划购置养老住房,和销售敲定 89 万成交,精装还附赠家电。

宁波56 岁的张阿姨计划购置养老住房,和销售敲定 89 万成交,精装还附赠家电。交付定金之后才察觉,认购书标注总价高达 175 万。对此开发商称高价只是对外标价,用来防范同行打探底价,但张阿姨还是表示“我不敢买了!”。

56 岁的张阿姨在宁波经营小吃生意,常年辛苦劳作,盘算着早点安定下来,入手一套房产安度晚年。经过多方对比,她看中奉化一处楼盘 89 平的房源,和置业顾问反复沟通之后,双方达成一致,房屋总价 89 万元,精装交付,开发商额外赠送十五件家具家电。

价格符合心理预期,配套条件也让人满意,张阿姨没有过多犹豫,当天前往售楼处,支付 2 万元定金,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在认购书上签下名字。签约全程,销售遮挡了部分内容,张阿姨出于信任,没有逐条核对文字,签完字便收好文件离开。

回到家中,邻居听说她定下养老房,提醒她仔细核对认购书关键信息。张阿姨翻出材料一看,瞬间心头一紧。这份刚签署的认购协议,房屋总价赫然写着 175 万元,和谈好的 89 万相差足足 86 万。

慌乱之下,张阿姨立刻找到售楼方讨要说法。面对巨大的价格差额,工作人员给出解释,175 万属于对外公示的表价,89 万才是双方确认的实际成交价。

之所以在认购书上填写高价,是行业内不成文的做法,防止同行前来打探底价。同时工作人员拿出一张手写单据,上面标注 89 万成交价,并且加盖开发商公章。

即便对方拿出补充单据,反复承诺最终成交价格不变,张阿姨依旧满心不安,直言不敢继续交易。两份价格悬殊的书面材料摆在眼前,她担心后续办理网签、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出现变数,害怕开发商临时变卦,要求按照认购书上 175 万执行。双方沟通陷入僵局,张阿姨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调解。

我认为,开发商用来防同行的说辞,无法消除购房者合理的担忧。认购书属于具备法律效力的预约文件,一旦双方产生纠纷,书面文字是重要判定依据。口头承诺、简易手写单据的证明力度,远不及正式认购协议。用两份价差巨大的文件开展交易,本身就极易滋生矛盾。

不少中老年购房者和张阿姨情况相似,买房时容易轻信销售口头介绍,签文件习惯粗略浏览,忽略核心价款、违约条款。中老年群体积蓄来之不易,大多倾尽多年收入购置养老住房,一旦落入合同圈套,维权流程漫长,损失难以挽回。这件事也给所有打算置业的人敲响警钟。

售楼方表示,沟通全程有录音留存,能够证实提前告知张阿姨存在两个价格,最终执行 89 万。可录音只能作为辅助证据,不能完全规避文书冲突带来的风险。规范的交易流程,应当保证所有书面文件标注价款保持统一,不能依靠口头解释弥补合同漏洞。

网络评论区观点清晰分化。一部分网友站在阿姨这边,认为文书价格前后矛盾,风险太高,放弃购房情有可原;也有网友表示,既然有盖章的简易协议,加上录音佐证,不用过度恐慌。两种看法都有道理,但站在购房者角度,规避潜在纠纷才是首要选择。

口头承诺随时可以推翻,白纸黑字的条款才是维权底气。张阿姨本来满心期待拥有属于自己的养老居所,却因为一份矛盾的认购书陷入焦虑。买房对于普通家庭属于重大支出,谨慎永远没有错。

交易建立在相互信任之上,但信任不能替代规则。开发商想要赢得客户认可,应当规范签约流程,做到文件信息统一透明。想要杜绝类似纠纷,一方面需要从业者恪守经营底线,另一方面购房者自身也要养成仔细审阅合同的习惯。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