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一名工地小哥,被几名工友封在了钢板夹层里,工友们毫不知情,都收拾东西准备下班。小哥发现被困后,准备打电话求救,可手机当天并没有带在身上,他只能用力拍打钢板呼救,可工友早已离开了现场。好在工友下楼后习惯性清点人数,这才发现小哥不在,于是立刻赶回现场,拨打119救援。
有位工地小哥,一头扎进四楼到五楼中间的钢板夹层里埋头干活。
夹层空间狭窄,拿着工具转身、抬手都施展不开,带着手机很不方便,他想着只是简单处理点活儿,用不了多久就能完工出来,索性就把手机放在了外面,没有带进夹层。
外头的几位工友,当天干活累得脑子发懵,眼里只剩下抓紧收尾封顶收工回家。
开工前懒得绕场巡查一圈,压根没人想起夹层里还蹲着一位同伴,叮叮当当一顿操作,直接把钢板封死,活生生把夹层里的工友锁在了密闭空间里,一群人干完活拍拍手上灰尘,半点异样都没察觉。
夹层之内,随着最后一块钢板焊死,外界的噪音瞬间消失得干干净净。
干活的小哥停下手里的工具,纳闷外头怎么突然鸦雀无声,扯着嗓子接连喊了好几声工友名字,空荡荡的夹层里只有自己的回音,半点儿回应都没有。
他心里咯噔一下,下意识往口袋摸手机准备打电话求救,摸了一圈才猛然记起手机留在了外面,这下冷汗瞬间浸透了衣服。
狭小夹层密不透风,空气越来越闷,恐慌顺着后背往上窜,但他没有彻底崩溃。
一想到家里等着自己下班的老婆孩子、年迈老人,他咬着牙攥紧拳头,一下接一下使劲猛拍钢板,哐哐的响声在夹层里回荡,赌能不能被人听见。
他越拍心里越慌,暗暗捏了一把冷汗:这群伙计要是就这么骑车下班回家,等到明天开工发现自己没来,那密闭夹层缺氧气温又高,自己恐怕真的撑不住了。
另一边,外头几位工友浑身酸痛,收拾好工具跨上电动车,本来打算各回各家,按照平时习惯互相吆喝一句路上慢点。
随口点了点人头,一数顿时头皮发麻——少了一个人!
所有人瞬间睡意全无,慌慌张张回想一整天的作业区域,猛地想起还在夹层里的那位兄弟,一行人连车都来不及锁,拔腿狂奔冲回作业楼层。
刚靠近夹层墙面,就听见里面断断续续的拍打声和微弱呼救,众人一边隔着钢板大声安抚,让他省着力气别乱消耗体能,一边火速拨打119求助。
消防队员火速抵达现场,勘察建筑结构后,选定从五楼通风口破拆营救,仅仅十五分钟,就顺利把被困工友平安救了出来。
谁都不敢细想,倘若晚个两三个小时,密闭高温环境下,后果不堪设想。
封顶属于高危收尾作业
作业前没有排查密闭夹层、完工没有清点全员,直接把工友封死在钢板密闭空间。
这不是简单的马虎,是典型的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安全生产法》第4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
钢板夹层封闭封顶,属于具备密闭、缺氧风险的高危作业,法律明确要求必须配备专人现场管控、作业前后清查场内人员。
但这个工地,既没有专人监护,也没有完工清场,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完全交给运气,本身就触碰了安全生产的法定底线。
第二,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一次万幸清点人数及时,15分钟快速救援,没有出现窒息、中暑死亡的后果,暂时没有触发刑事追责。
但假设当天工友直接下班回家,等到第二天才发现人失踪,密闭夹层高温缺氧,一旦出现人员死亡,现场施工负责人、包工头、盲目作业的工友,全部都会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要承担牢狱之灾。
普通人总觉得,事故离自己很远,规章都是多余的束缚。
工地的班前点名、区域排查、高危作业监护,从来不是老板凭空设置的麻烦,而是无数血泪事故堆出来的法律底线。
很多工地管理者、一线工人都有一个误区:只要人没死,违章就不用担责。
但法律的逻辑很清晰:危险结果没有发生,不代表危险行为合法。
这家工地的建设单位、施工班组,依然会因为违反安全生产法,面临行政罚款、停工整改。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法治进行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