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个巨婴!山东青岛,机场航站楼内,一名男子没能赶上航班,没能如愿办理值机。怒火上头的他当众掏出手机口出狂言谎称机场有炸弹,一句话直接牵动整座机场的应急警报,数百名无辜旅客跟着遭殃,而他冲动过后,也迎来了法律的严惩。
2019年11月18日19时25分,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国内到得太晚,值机系统已经关闭。
工作人员告诉他无法继续办理手续,他没有接受这个结果,反而站在值机柜台前放话:不给他登机,他就报警说飞机上有炸弹。
后两次拿“航班有炸弹”要挟工作人员,试图逼对方破例放行。工作人员已经明确警告他,这类言论会产生严重后果,可他仍然掏出手机,装作拨打110,当众谎称青岛机场有炸弹。话说出口只需要几秒钟,机场却不可能把它当成一句气话。
民航安全有一套严密的处置逻辑。
只要出现涉及爆炸物的可疑信息,工作人员就不能凭经验判断对方是在开玩笑,还是确有其事,只能立即上报并排查风险。机场随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涉事航班机组,对航班实施客舱、货舱清舱检查。
共有5架航班受到影响,起飞分别延误9分钟至86分钟。
就这样迅速扩散成了整个运行系统的麻烦。
旅客需要重新配合检查,机组、安检、公安和地面保障人员也必须进入应急状态,后续航班安排随之被打乱。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公共交通系统越精密,对虚假安全信息就越敏感。一个人觉得自己只是喊了一句话,机场面对的却是一个无法被轻率排除的潜在风险。
王某深没有离开现场。他明知工作人员已经报警,仍留在原地等待处理,随后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到案后也如实供述了经过。法院据此认定他构成自首,同时考虑到他属于初犯、偶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最终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场里根本没有炸弹,为什么一句假话也会被判刑?关键恰恰不在于炸弹是否真实存在,而在于这条虚假信息是否引发了严重后果。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属于结果犯,本案中谎言已经触发机场应急响应,造成航班清舱和多架航班延误,达到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
法律追究的不是一句话听起来有多吓人,而是这句话实际上迫使社会付出了什么代价。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涉民航飞行安全虚假恐怖信息犯罪典型案例,这起旧案被列在其中。
它所说明的规则很清楚:即便没有真正拨通报警电话,只要通过言语散布虚假恐怖信息,并因此引发清舱、复飞、二次安检等应急措施,就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到了这里,“我只是说着玩”“我当时太生气了”,都不足以否定行为已经造成的现实影响。
讨论的,不只是一个人因误机失控,而是私人情绪进入公共空间之后,究竟能走多远。柜台可以解释规则,工作人员也可以承受抱怨,但公共安全不能被拿来讨价还价,更不能成为逼迫别人让步的工具。成年人当然会愤怒,也可能在匆忙中犯错,可情绪从来不是一张免责卡。
越是在机场、车站、医院这类高度依赖秩序的地方,越要明白一件事:有些话一旦说出口,承担后果的就不再只是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