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古代女子的脚常被裹成三寸金莲,为什么既不能碰也看不得? 《金瓶梅》里有一段千古

古代女子的脚常被裹成三寸金莲,为什么既不能碰也看不得?

《金瓶梅》里有一段千古名场面。西门庆看上了潘金莲,去求王婆拉皮条。

王婆传授了一个经典套路:"她有没有意思,实在不好说。你可到我家吃饭,我请她一起来。吃饭时你假装把筷子掉在地下,然后俯身去捡,顺势捏一下她的小脚。她要是发作了,老身也没办法;她要是不吭声,这事就成了。"西门庆照做,果然成了。

一顿饭、一双筷子、一次触碰,就决定了一个女人愿不愿意跟你上床。

在古代,一个陌生男人如果碰了女子的胸,最多是耍流氓;可如果碰了她的小脚,那就是已经默许了肌肤之亲。

《中国古代春宫画》里,女子的身体从头到脚都可以裸露,唯独不见有一张画露出脚,这是最大的隐私。一双被裹成畸形的小脚,凭什么比胸、比腰、比一切身体部位都更"私密"?

先说清楚"三寸金莲"是啥。

古代女子裹脚有严格等级,大于四寸叫"铁莲",四寸叫"银莲",三寸叫"金莲"。三寸金莲是当时公认的"最美小脚"。

那这脚是怎么裹出来的?

简单说就三步:先用明矾撒脚趾缝让皮肤缩紧;然后把除大脚趾之外的四个脚趾用力向脚心压弯、压碎;最后用十尺长的布条一层层缠绕死。

女孩儿从三四岁就开始缠,一缠就是几年,把整只脚缠到骨骼变形定型。

有些人一辈子都不能解开布条,至死都是那样。清朝时甚至有些女子的脚小到"不足三寸,可立于小碟上"。这些人日常根本走不了路,进出都要人抱,被称作"抱小姐"。

一场对女性肉体的绝望酷刑,被包装成"美"。

那这么一双畸形的脚,为啥反而成了不能看的绝密?

明清时期的文人把小脚捧上了天。他们总结出小脚的"四美"(形、质、姿、神)、"三美"(肥、软、秀)。清朝文人李渔在《闲情偶寄》中甚至公然说,缠足的最高目的就是为了满足男人的性欲。

古代男人把小脚,当成了女人隐藏的第三个性器官。

既然是"性器官"级别的敏感部位,那它的私密性自然要拉到最高。碰一下,等于半推半就;看一眼,等于被非礼。

这就是为啥《金瓶梅》里那个"捏小脚"的桥段这么直白,王婆和西门庆都懂,观众也都懂。

元代《西厢记》里张生想莺莺,第一个想到的是她的"金莲小";明代唐伯虎的《排歌》直接写"新荷脱瓣月生芽",翻译过来就是慢慢解开缠脚布,脚尖露出来像月牙一样。

这些诗词看起来风雅,实际都是隐晦的描写。

在古代,一双小脚是只能由丈夫把玩欣赏的。《西厢记》里张生偷情前后都在注意莺莺的脚。这就是古代文人的"暗号",写脚就是写春宫。

旧时男人喜欢女人缠脚,还有极端自私的心理。

女性缠脚之后不能狂奔乱跑,男人就可以把她们困在闺房里,觉得她们出门"引起狂蜂浪蝶的垂涎或者发生暧昧事情"。这完全是男性的自私行为。

翻译一下:小脚就是给女人上的镣铐。

一个女人如果脚正常,她可能会跑、会走出家门、会遇见其他男人。一旦脚被裹成三寸,她连迈出大门口都困难。走亲戚要坐轿,出远门要人抱。

她的活动半径被死死钉在丈夫家的院子里。

而"不能给别人看、不能给别人碰"这条禁忌,则是这套系统里最狠的一环。它把女性最痛苦的伤残,塑造成最珍贵的隐私,只属于丈夫一个人。

陌生男人不小心碰了女子的胸部、腰部还不算大事;但如果碰了小脚,那就是万万不行的。

这个逻辑背后的潜台词非常残酷,你的脚是你丈夫的私产,别的男人碰了就是"偷"。看到这儿你可能会问:既然是"最私密",为啥清末山西大同还有"亮脚会"?

每年农历六月初六,妇女都坐在家门口,伸出小脚来供过往行人观赏品评。

脚最小、绣鞋最精致的女性,得到最多好评。当地歌谣就写男子挑选对象以脚小作为重要条件:"看我腿,是好腿……看我脚,是好脚,梅花高底菜碟搁"。

这其实一点都不矛盾。

"亮脚会"上展示的是穿着精致绣鞋的小脚,露出的是"金莲"这个符号,而不是里面那只畸形、发臭、伤痕累累的真脚。

能给男人看的是"审美",不能给男人看的是"真相"。

一双三寸金莲,把中国古代女性的所有苦难都藏起来了,藏在绣鞋里、藏在缠脚布下、藏在"隐私不得见人"的禁忌里。

直到清末,随着西方文明的传入,反缠足运动才逐渐兴起。

抗战胜利之后,缠足的女性才越来越少。一场持续近千年的对女性肉体的规训,才总算画上句号。

【主要信源】
《金瓶梅》相关文本考据,明代兰陵笑笑生
《闲情偶寄》,李渔,清初
《中国艳情》,高罗佩,20世纪
《古代女子缠足后三寸金莲绝不可让陌生男性看见》,搜狐历史,2016年
《老照片:三寸金莲背后的秘密》,中国作家网,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