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嚣张了!7月24日报道,山东菏泽,一女子捂着肚子冲进服装店,假装挑裤子实则直奔试衣间,整整待了十几分钟才出来,随后快步逃离现场。等店主回过神一看,当场气得发抖,试衣间里赫然留下一堆排泄物,连沙发都弄脏了。店主本来默默收拾了没想计较,可越想越恶心,把监控发上网后,竟还收到对方扬言“砸店”的威胁。[太阳]
7月18日中午,山东菏泽一家女装店的监控拍下了这一幕。
一名年轻女子进店后一直捂着肚子,随手拿起条裤子当由头,径直钻进了试衣间。
这一待就是十来分钟,走出试衣间后将衣物放回原位,没有和同行长辈交流,直接转身离开门店。
店主下午回店,一进门就觉得不对劲:试衣间沙发被弄脏,用过的纸巾还塞进了缝隙里。
她只能戴上手套口罩,自己动手清理消毒。
多家媒体的报道里,店主都提到过同一层意思:身体突发不适完全能理解,哪怕当时打声招呼,事后说明一下情况,她都不会较真。
问题出在对方选择了一声不吭,转身就走。
店主把监控发到网上,本意只是讨个说法。
谁承想视频被当事女子刷到后,对方非但没道歉,反而私信撂下狠话:不删视频就上门砸店。
店主把这段威胁记录一并晒了出来,事情才彻底冲上热搜。
闹到这个地步,每一步其实都能在法律里找到对应的说法。
女子弄脏经营场所设施、增加清洁消杀成本,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过错责任原则,这已经构成侵权,店主有权要求赔偿清洁费和物品损失。
因试衣间受污染无法正常接待顾客产生的经营损失,店主也可一并主张;即便当事人存在突发身体不适,也不能直接免除侵权赔偿责任。
放话要砸店,也不是一句气话就能揭过去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恐吓他人、扬言损毁他人财物专门设有处罚条款,警方可以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乃至拘留。
倘若对方真实施打砸行为,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恶劣、扰乱经营秩序的,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法律责任进一步加重。
但这件事还有另一面:店主自己也没有完全站在安全线内。
有律师就此事公开表示,监控视频即便做过处理,只要熟人能一眼认出是谁,同样可能踩中肖像权和隐私权的边界。
受了委屈,不代表曝光就必然占理。
比起直接把视频发到网上,更稳妥的顺序是先把监控原件、清理票据、威胁截图都留存好,报警走正规调解和索赔流程,网络曝光留到万不得已再用。
类似的纠纷,这两年不同城市的门店都遇到过,说到底都是同一个难题:碰上意外该怎么开口,被曝光的一方又该怎么收场。
一场突发的肠胃不适,本该是件谁都能体谅的小插曲。
把它拖成一场纠纷的,是被发现之后的沉默,和被拆穿之后的威胁。
出问题不可怕,怕的是不认账,还想用更强硬的方式把事情压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