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台前,男子退役安置到县公路局,单位领导却让他等通知,这一等就是18年,一直没等到去上岗的通知。后来,男子得知他的岗位被人“冒名顶岗”,于是向纪委举报,经过查实,冒名顶替者被依法清退,县公路局承诺给男子补偿10万元,并恢复工作。好不容易维权成功,拿到补偿,盼来复工承诺,但单位迟迟不安排上班,时隔五年,单位突然翻脸毁约,不仅不安排工作,还要追回10万补偿款,这让他彻底傻眼。
2000年,21岁的毛开旺退伍返乡,按照退役军人安置政策,次年被正式分配至台前县公路局,拥有事业编制岗位。
本以为能顺利上岗、安稳工作,可单位接收他的档案后,始终不让他入职,只是让他在家耐心等待上岗通知。
此后多年,毛开旺和父亲多次上门询问进度,得到的回复永远是统一拖延,让继续等候。
长期无业、没有收入,一家人压力巨大,无奈之下,毛开旺只能远赴山东打工谋生,之后在当地安家落户、打零工维持生计,心里始终惦记着自己的正式岗位。
这一等,足足等了十八年。
2017年,看到国家落实退役军人安置的相关政策,毛开旺抱着希望回乡核实工作,结果彻底崩溃。
他通过编办调取资料发现,自己的岗位早已被同村的毛开武冒名顶替,对方多年来一直冒用他的身份上班、领取工资。
档案信息被恶意篡改,名字、身份证号被替换,多年的编制和薪资全都落入他人囊中。
气愤不已的毛开旺当即向纪委举报,经过查实,冒名顶替者最终被单位清退,相关违规人员也受到了处罚。
历经多年维权拉锯,2021年,公路局终于和毛开旺达成调解协议。
考虑到他十八年待岗的损失,单位主动补偿他10万元现金,同时承诺恢复他的事业人员身份、补办档案,落实在岗待遇,若无法及时上岗,也会全额为他缴纳养老、医保。
拿到补偿款、盼来复工希望,毛开旺悬了十几年的心终于落地,满心期待能恢复自己的正式工作。
可接下来五年,他多次催促落实身份、安排上岗,单位始终各种推脱、拖延不办。
直到今年6月,迟迟等不到结果的毛开旺向县里领导反馈问题,没想到等来的不是工作落实,而是一纸告知函。
单位突然改口,声称当年签订的协议存在重大误解,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已自动解除,十万补偿款属于不当得利,要求他全额退还,还表示会起诉追偿。
单位给出的理由是,2008年毛开旺档案、户口迁到山东,就视为主动放弃工作、解除劳动关系。
但毛开旺十分委屈,他表示档案是被顶替方家属违规提走托管,自己全程不知情,从未主动放弃编制岗位。
如今毛开旺合法安置权益被侵害十八年,维权协议又被单位单方撕毁,毛开旺无比无奈,只能委托律师应诉,坚决维护自己作为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退役军人安置计划的;(三)将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编制截留、挪用的。
公路局当年拖延18年不让毛开旺上岗、放任他人顶替编制,已经属于违法。
2021年双方自愿签订补偿、复工协议,书面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单位事后以“重大误解”单方反悔不成立,档案外流是顶替者家属违规操作,不能归责于毛开旺,不能认定双方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而且,单位无权单方面认定10万元为不当得利并索要返还,若起诉,法院会优先认可书面协议效力,同时还可追究公路局截留安置编制、拖延安置的行政责任。
毛开旺服役奉献,安置权益理应受法律的强力保护。
安置单位先是漠视安置义务、放任岗位被顶替,达成和解后又随意撕毁书面协议,前后行为矛盾,严重损耗群众对公单位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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