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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叶挺被迫娶了童养媳黄春,新婚夜,他被父亲警告:“给我好好圆房,给叶家

1912年,叶挺被迫娶了童养媳黄春,新婚夜,他被父亲警告:“给我好好圆房,给叶家留后,否则别认我这个爹!”

1912年,16岁的叶挺刚从惠州中学回到广东惠阳周田村,就被父亲推进了新房。堂屋里红烛高烧,门外宾客散去,叶锡三却丢下一句狠话:“今晚给我好好圆房,给叶家留后,否则别认我这个爹!”

这场婚事,叶挺从一开始就不情愿。

黄春是叶家早年抱养的童养媳,比叶挺大两岁左右。她七八岁时就进了叶家,既像儿媳,又像家里的大女儿。那个年代,农村孩子十四五岁成婚并不稀奇,叶锡三只想着早些把儿子的心拴住,再给叶家添个孙子。

可他没想到,儿子已经不是那个只会听话的乡村少年了。

武昌起义的消息传到惠州后,叶挺和同学一起剪掉辫子,高喊“共和万岁”。他还借来邹容的《革命军》,躲在油灯下翻读,脑子里装满了自由、平等和革命。对他来说,父母包办的婚姻,正是旧礼教套在年轻人身上的一根绳子。

新婚夜,长辈们退出房间,屋里只剩下两根红烛。黄春低着头,泪水早已把妆容冲花。叶挺沉默了很久,才伸手揭开她的盖头。

他没有叫她“媳妇”,也没有喊“娘子”,只是低声说了一句:“春姐。”

黄春抬起头,显然没料到他会这样称呼自己。叶挺告诉她,皇帝已经没了,辫子可以剪掉,婚姻也不该再由父母强行决定。他说,自己会把她当亲姐姐,等将来出去闯出一条路,一定设法让她识字,不让她一辈子围着灶台和猪圈打转。

关于这个新婚夜,后来流传着两种说法。

一种说法是,叶挺坚持没有和黄春同房,天快亮时翻墙离家,还在母亲的针线盒下留了信。他在信中写道,自己不能违心圆房,更不能毁了黄春一生,请父母善待她;如果父亲一定要断绝父子关系,他也无怨无悔。

另一种说法则称,叶挺迫于父亲压力,最终完成了婚姻,直到黄春怀孕后,才获得外出求学的机会。临走前,他看着那个不敢多说话的女子,心里明白,两个人的缘分恐怕只能停在这里。后来黄春生下的儿子夭折,叶挺曾回家探望,留下钱后再次离开。

两种叙述在细节上并不一致,甚至对叶挺是否与黄春真正共同生活过,也有明显差别。但有一点是相同的:这段婚姻不是爱情,而是旧家庭和新思想正面相撞后留下的伤痕。

叶锡三后来曾在地方报纸上登声明,宣布与儿子断绝父子关系。叶挺没有停下脚步,他去了广州,考入广东陆军小学堂,剃掉长发,穿上军装,在操场上摸爬滚打。此后,他又进入保定军校,投身粤军,成为孙中山大元帅府警卫营长,后来赴苏联学习并加入中国共产党。

有人说,早年的叶挺忙于求学、从军和革命,和黄春几乎没有正常夫妻生活,也很少通信;也有人记载,他始终从微薄军饷中拿钱接济黄春,托人让她读书识字。无论哪种说法更接近事实,黄春后来确实没有再被困在完全不识字的生活里,她能看信、记账,也逐渐有了选择自己生活的能力。

这件事真正难得的地方,不是叶挺有没有给钱,而是他至少意识到:黄春也是一个人,不是用来传宗接代的工具。

北伐时期,叶挺率领独立团打出“铁军”名号,南昌起义、广州起义中也留下了他的身影。身份越高,名声越大,他和黄春之间的距离却越来越远。后来,黄春在家人的安排下,嫁给镇上一名老实木匠,过起了安稳日子。

1939年,叶挺出任新四军军长,途经惠阳时,特意在村口下车。多年未见的两个人再次碰面,黄春正在院里洗菜,头发间已经有了银丝;叶挺穿着军装,却向她郑重鞠了一躬,仍然喊她“春姐”。

黄春连忙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笑着让他进屋喝茶。叶挺坐在木凳上,提起当年的婚事,语气里有歉意,也有感激。他说,如果没有黄春当年的成全,自己也许早被困在田埂之间。

黄春只是摆摆手:“你当年没碰我,是救了我。要不然,我一辈子只会围着灶头转,哪里能认字,哪里知道外面的天下。”

这句话,既像原谅,也像一个普通女人对命运的回望。

叶挺真正的爱情,出现在后来的人生里。28岁时,他认识了李秀文。李秀文出身优渥,是家中的独生女,气质和见识都与黄春完全不同。两人一见倾心,却因李秀文父亲反对而耽搁了一段时间。

叶挺一步步升到第四军独立团团长后,李家终于认可了这门婚事。婚后,李秀文陪着叶挺走过战争、流亡和囚禁岁月,先后生下九个孩子。叶挺被关押期间,她始终设法给予支持和安慰,是他生命中真正意义上的伴侣。

叶挺曾向黄春坦白,自己已经爱上了别人。黄春没有大闹,因为她很清楚,他们之间早已不是普通夫妻,而是一段被时代强行绑在一起、又被岁月慢慢拆开的关系。

1946年,叶挺与李秀文在空难中双双遇难。一个是从包办婚姻中挣脱出来的革命将领,一个是陪他走完人生风雨的妻子;而黄春,则留在故乡,守着一段不圆满却改变了她命运的旧事。

婚姻可以由父母强行安排,人生却不能永远听命于旧规矩;真正的尊重,不是把谁留在身边,而是承认对方也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