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有离婚的时候,最担心的是我儿子会判给他爸爸,因为儿子要给男方传宗接代,延续香火,按理是这样的,我的所有亲戚也是这样说的,如果真这样,我就无法接受,我结婚十年好不容易怀孕,还是剖腹产,这个孩子如果跟他爸爸,那我白生孩子了,我一个人过有啥意义?
到了真离婚了的那一天,给我写起诉书的女律师问我有啥诉求?我说要儿子的抚养权,还有农村建的房子一人一半,她都写上去了,她写孩子跟母亲,那父亲就要给抚养费,每个月给1000元,一直给到孩子18岁。
我离婚的时候孩子是5岁读幼儿园,给到他18岁就是给13年,每个月1000元,一年12个月就是1万2千,不算多吧?
他只需每个月付1000元继续当爸爸,儿子没有改姓,包括我们的户口也没迁移,还是在一起,不迁户口的原因是我没有再嫁,不知道迁到哪里去,他怕我把户口迁走,还想把户口簿藏起来,如果我真要迁,他藏也没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