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40 岁男子经媒人介绍,与 38 岁女子相亲次日登记结婚。男方一共支付 10 万元,女方仅分得 2 万元,剩余款项由多名媒人分配。
当事人古月是个普通的农村男子,四十岁还没成家,年近七旬的老母亲天天急得睡不着觉,托了身边所有能搭上线的媒人,就想给儿子找个媳妇、成个家。
这门亲事不是一个媒人促成的,是足足八个人“接力”介绍,一层传一层,兜了好几个圈子,最后才把38岁的司意带到了古月面前。
相亲就在古月家里进行,前后没聊上一个小时。旁边的媒人不停帮着说好话,说女方人老实本分,能做家务能干活,从来没结过婚,身上没什么缺陷。
唯一轻描淡写提了一句的,就是说女方每天要吃一颗药,药很便宜,完全不影响过日子。
古月这边本来就被催得紧,看着对方年纪相仿,说话举止也看不出大问题,当场就应下了这门婚事。
谁都没想到进度能这么快,见面的第二天,俩人就直接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当天古月就把东拼西凑来的10万块彩礼,交到了牵头的两个媒人手里。
他当时一门心思盼着好好过日子,根本没过问这笔钱具体怎么分。
一直到后来闹上法院,这笔账才算彻底摆到台面上:10万里边,女方司意只拿到了2万,剩下的8万,被8个媒人一人一万,分得干干净净。相当于每多转一道介绍人,就多抽走一万块钱。
刚结婚头两天,一切看着都还正常。古月的老母亲抱孙子心切,想着俩人年纪都不小了,得赶紧要孩子。她听人说吃药对胎儿不好,就自作主张逼着司意把药停了。
就是这个决定,把所有藏在水面下的问题都彻底暴露了。
药一停,司意整个人状态急转直下,每天昏昏沉沉睡十几个小时,连正常吃饭洗漱都费劲,根本不像个能独立生活的人。
领证才第六天,古月在家翻东西的时候,意外翻出了司意的残疾人证。上面明明白白写着,二级精神残疾。
他当时脑子就懵了,再三追问下才知道,司意得这个病已经八年了,平时要吃五种不同的药,一天下来得吃十几颗,根本不是媒人说的“每天一颗小药片”那么轻描淡写。
矛盾彻底爆发是在婚后第九天,古月母亲知道实情后,觉得自己家被骗了,二话不说就把司意赶回了娘家。
古月这边越想越气,觉得女方和媒人合伙隐瞒病情,本质就是骗婚。他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这段婚姻,并且全额退还10万彩礼。
可司意那边也觉得自己满肚子委屈。她说自己从来没故意瞒过,媒人当初也跟男方提过吃药的事,是古月自己没往心里去。
而且停药根本不是她自愿的,是婆婆硬逼着停的,本来吃药控制得好好的,是男方家只顾着要孩子,根本不管她的身体死活。
她还说,古月自身也有缺陷,俩人本来就是条件差不多凑到一起的,谁也别嫌弃谁。
这官司打得还有点反转。一审法院认为,女方已经提过吃药的事,不算故意隐瞒重大疾病,驳回了古月的诉求。
古月不服,接着上诉。二审法院最终改了判决,认定女方虽然提过吃药,但没有如实、全面地告知病情的严重程度,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婚前如实告知义务,最终撤销了这段婚姻。
钱的方面,法院也做了划分:司意收了2万彩礼,考虑到俩人确实共同生活了9天,判她返还1万;两个直接对接的牵头媒人,一共要返还4万。
加起来总共退5万。剩下那几个分了钱的媒人,不在这个案子里,古月要是想追要,得另外起诉。
说到这儿,我说说我自己的看法。这事儿从头到尾,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荒诞,又透着点现实的无奈。
很多人一上来就骂女方骗婚,骂媒人黑心,这话没错,但只说对了一半。最根本的问题,是一个“急”字。
男方急着结婚完成任务,媒人急着促成拿提成,所有人都在赶速度,唯独没人在意这段婚姻到底合不合适、藏不藏风险。
见面一天就领证,别说了解对方的病史、性格、人品,可能连对方家里有几口人、平时什么脾气都没弄明白。
这哪是结婚,更像一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交易式的婚姻,最容易出交易式的骗局。
再说说这8个媒人分8万的事,这才是整个事件里最该警惕的地方。
正常说媒,收几千到一万的辛苦费,大家都能理解。可这笔钱里媒人拿了大头,当事人女方只落了个零头,性质就完全变了。
这已经不是热心牵线,是形成了一条层层转包的婚恋产业链。每多一个中间人,就多一层抽成,也多一层信息失真。
为了尽快促成交易拿到钱,中间人会选择性隐瞒信息,放大优点,淡化缺点,甚至把黑的说成白的。本该做信息担保的人,反而成了信息造假的推手。
婚姻从来不是解决单身焦虑的特效药,闪婚更像是一场胜率极低的赌局。
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走进婚姻之前,该了解的要了解,该核实的要核实,别为了满足别人的期待,赔上自己的人生。
而媒人这个行当,也真该好好规范规范了。不能让好好的牵线搭桥,最后变成了赚黑心钱的生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