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民警郭忠孝夫妇在家中被蒙面歹徒袭击,重伤垂危。受害者夫妇指认,歹徒的体型、步态与同事李久明高度相似。
2002年7月12日凌晨两点左右,唐山冀东监狱家属院里,大多数人已经睡熟。郭忠孝家中突然闯进一名蒙面男子,对方手里拿着刀,见人就下狠手。
郭忠孝的妻子发现异常后大声呼救,郭忠孝听见动静赶出来。歹徒没有逃跑,而是继续行凶。夫妻二人接连中刀,当场失去反抗能力。邻居听到声音赶来,歹徒才匆忙离开。
两人被送进医院抢救,总算保住了性命。警方随即赶到医院询问情况,可歹徒全程蒙面,案发又是在深夜,郭忠孝夫妇根本没有看清对方的脸。
不过,郭忠孝回忆,对方的身材和走路姿势很像自己的同事李久明。妻子也觉得歹徒露在外面的眼睛、头发和体型,与李久明有些接近。
就是这个“像”字,让办案方向迅速发生变化。
李久明当时是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部主任,还是一名二级警督。他与郭忠孝妻子的妹妹有过一段不正当关系,后来李久明想分手,女方却不同意,两人闹得很不愉快。
女方曾经砸过李家的玻璃,还损坏过车辆。李久明没有办法,只好找郭忠孝帮忙,希望他劝劝自己的小姨子。结果没过几天,郭忠孝夫妇就遭到了袭击。
这些事情联系到一起,李久明确实有嫌疑。警方调查他完全合理,我也不觉得这一点有什么问题。可调查嫌疑人和直接认定凶手,完全是两回事。
7月16日,李久明被带走。警方在调查时发现一把钢珠枪,于是以涉嫌私藏枪支将他拘留。可郭忠孝夫妇遭到的是持刀袭击,这把枪和案发现场没有直接关系。
接下来发生的事,才真正让人后怕。
李久明一直否认自己行凶,办案人员却认定他不老实。法院后来查明,有人对他进行电击,还往他嘴里灌辣椒水,给他身上抹芥末油,一次甚至连续灌下十多瓶矿泉水。
李久明最终撑不住了,只能承认案件是自己做的。
可他虽然认了,讲出来的作案经过却总是对不上。入室的方式不对,离开的路线不对,很多现场细节也说不清楚。办案人员发现口供和现场有差别,并没有重新考虑抓错人的可能,反而继续审讯。
我认为,案件从这里已经出现了严重问题。一个人如果真去过现场,不至于连自己怎么进去、怎么出来都说不明白。口供错误这么多,最正常的做法应当是核查,而不是逼着他继续修改。
更明显的问题还在后面。
现场留下了一双40码的皮鞋,可李久明平时穿42码。受害者没有看清歹徒的面部,只是觉得身材、步态相似。李久明所谓的作案动机也很勉强,他真正发生矛盾的人是郭忠孝妻子的妹妹,可歹徒偏偏没有伤害她。
这些问题单独拿出任何一个,都需要认真调查。可当时的办案人员已经认准了李久明,凡是对他不利的情况都被放大,凡是和他对不上的细节都没有得到重视。
2003年,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久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听到这个结果,李久明始终不服。他一遍遍申诉,家人也没有放弃。妻子到处找材料,律师反复查看案卷,终于把鞋码、现场痕迹、口供矛盾等问题整理出来。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也发现,这起案件确实存在大量疑点,于是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就在这个时候,浙江温州传来消息。
当地警方抓到一名叫蔡明新的犯罪嫌疑人。此人在交代其他案件时,主动说起自己曾经潜入唐山冀东监狱家属院盗窃,被屋里的人发现后,持刀刺伤了一对夫妻。
警方继续调查,发现蔡明新说出的案发地点、进入房间的方式和现场细节,全都能够对应。直到此时,真正的凶手才被确认。
2004年11月26日,李久明被宣告无罪。
从被带走到恢复自由,他一共被关了867天。后来,他拿到了4.8万元国家赔偿。2006年,真凶蔡明新被依法执行死刑。
参与刑讯逼供的7名民警也被追究责任,其中原南堡公安分局局长王建军、副局长杨策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另外5人被认定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这起案件最让人生气的,不只是李久明被冤枉了,而是很多疑点早就摆在那里。鞋码对不上,口供和现场对不上,受害者也没有看清凶手,可这些问题都没能阻止一份错误判决出现。
郭忠孝夫妇没有做错什么。他们身受重伤,只能根据有限的记忆提供线索。真正应该为结果负责的,是那些把“有点像”直接当成“就是他”的人。
在我看来,刑讯逼供最可怕的地方,就是它确实能够得到口供,却未必能够得到真相。一个人承受不住折磨时,让他说什么都可能会说。
如果蔡明新没有在温州落网,如果他没有主动交代这起案件,李久明还能不能恢复清白,谁也不敢保证。
所以这起案子过去这么多年,依然值得反复提起。怀疑一个人并不难,难的是在所有人都觉得他有罪时,仍然愿意把证据重新核对一遍。因为刑事案件一旦办错,被毁掉的不是几张卷宗,而是一个人的自由和整个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