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姜还是老的辣。我问我妈:“宗馥莉宁可18亿资产遭到冻结,也不愿把利息分给弟弟妹妹,这是为什么?”
我妈说我想得太简单,首先他们并非一母同胞,试想如果父亲在外有别的子女,换谁心里都会介意。
其次她父亲只是打算设立21亿信托,并没有真正落地。如今父亲离世,如果宗馥莉认可这份信托,还需要额外拿出3亿元。
虽说弟妹只享有利息,可这笔本金宗馥莉完全不能动用;倘若不执行信托,这笔资金她可以用于海外投资。况且别以为弟妹只满足收取利息,人心都有贪欲,往后很可能争夺娃哈哈的遗产,宗馥莉这么做,其实也合乎情理。我琢磨一番觉得不无道理,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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