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日,黑龙江火葬场,一具女尸突然坐起,嘴里发出“咿呀”声。
工作人员吓得魂飞魄散,以为是诈尸。可这具“尸体”,刚被枪决两个小时。
她叫毕丽梅,22岁,因毒杀前男友被判死刑。第一枪打偏了,子弹只擦伤小脑,造成深度昏迷。
法医赶到后一查:不是奇迹,是肌肉神经的生理反应。
家属跪地求饶:“她已经死过一次,罪该赎清了。”
可受害者的父母只问一句:“我儿子还能回来吗?”
法院最终决定:补一枪。
当天,毕丽梅在火葬场被二次执行枪决,彻底结束了她年轻的生命。
一个本可以靠手艺吃饭的女孩,为了攀附富二代,亲手毒死了真心爱她的穷男友。虚荣心,真能让人变成魔鬼。
你们说,第二枪该不该打?如果是你,会怎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