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工厂的恶意加班,还应该坚决提高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我以前提出过比较多的如何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对付老板的恶意加班的方法,其中一个方法就是不能让工人从加班行为当中获利,理由是这是在鼓励工人加班!
评论区很多人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如果没有加班工资就无法获得足以体面生存的基本收入!
这理由实在是让我大跌眼镜。我一直以为我们张维为所说“我们的工人三菜一汤已经赶英超美”,怎么现在还有人说没有加班费就连体面生存都做不到?!这不是打张教授的脸?!
如果真是按照劳动法的标准上班无法获得体面的工资,那么就应该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满足打工人最低的体面生活的收入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