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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不地道了!河北张家口,女子出去旅游想住的舒服些,便定了3天每晚860元的度假酒

太不地道了!河北张家口,女子出去旅游想住的舒服些,便定了3天每晚860元的度假酒店。谁知,她睡到半夜,房间闷热难耐,频繁被热醒,她起身一看房间温度有都达到了26-27℃,酒店中央空调被统一关停。女子多次找前台,希望打开空调,可对方却说有些客人怕冷,不能一直开空调,让她开窗降温。女子对这种说法无法接受,实在忍受不了,要求退还未住的一晚房费,谁知酒店说她退房属违约,她向平台投诉,最后在平台调解下,酒店退还一晚房费。直到媒体介入,酒店才向客人表示歉意!网友:60块钱的旅馆都不关空调!这酒店太会算计了!


女子出门旅游,就想好好放松,享受下生活,盼着能舒舒服服度过一个休闲时光。

于是,她不惜花860元一晚定了度假酒店,直接定了3晚。

万没想到,她遇到一桩糟心事,她睡到深夜中央空调会被统一关停,房间闷热难耐,频繁被热醒。

女士察觉到不对劲,虽说酒店地处山区,但门窗紧闭的客房夜里温度能达到26至27摄氏度,不开启制冷根本没法安心睡觉。

她多次拨打前台电话,希望整夜开放空调。

工作人员给出的说法让人难以认同,称有一部分客人怕冷,所以夜间不持续供冷,空调只能暂短开启。还提议她开窗通风降温。

女子反复沟通,说自己怕热,可不可以开她的房间空调,怕冷的客人就关掉,不能让自己跟着一起热啊!

酒店表示,中央空调并不是手动关停,而是提前设定好的统一管控模式。

酒店工程部提前设置了固定程序,每天凌晨一点,整栋楼的空调会自动断电关停,不受客房单独控制。

其实不止这位顾客,之前已经有不少入住的客人,半夜房间闷热睡不着,多次找前台投诉反映问题。

酒店一直没重视,也没调整空调的定时设置,问题始终没有改善。

女子连续2晚都被热醒,根本睡不好觉,身心都特别疲惫。

实在没办法接受这样的入住体验,她决定提前结束行程,只住两晚,主动向酒店申请退还第3晚的房费。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酒店当场直接拒绝退费。

工作人员给出的理由很生硬,她是一次性预订的三晚房间,中途退房属单方面违约,酒店不予退款。

女子平台投诉,在平台调解下,酒店才给退了一夜的房款。

这件事传到网上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大家都不太认可酒店的做法。

很多网友表示,酒店的说辞根本站不住脚。就算真的有客人怕冷、夜里不敢吹空调,完全可以通过加被子、单独调高温的方式解决,没必要一刀切关掉整栋楼的空调,让怕热的客人跟着遭罪。

不少网友直言,所谓照顾怕冷客人只是借口,酒店半夜关停空调,说白了就是为了节省电费、降低运营成本。

事后记者专门联系涉事酒店核实情况,工作人员也坦然承认,酒店夜间定时关停空调的情况属实,近期确实收到大量住客的负面反馈。

对此,酒店主动向当事人致歉,表示会把大家反馈的问题上报工程部,重新调整空调管控方案,尽量满足住客夜间正常制冷的需求,改善入住体验。

当地文旅部门也对此事作出明确说明:空调恒温制冷是酒店住宿最基础的配套服务。

酒店有义务为客人提供温度适宜、适合休息的居住环境。

如果酒店擅自缩减服务、降低入住标准,消费者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热线,或者向文旅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509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顾客支付住宿费,双方成立住宿服务合同,提供温度适宜、可供正常休息的客房是酒店基本义务。

酒店定时关停空调属于重大服务调整,需要提前告知消费者;未事先说明,单方面切断制冷,没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属于违约。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酒店服务存在瑕疵,消费者有权主张减收价款、退还部分房费。本案客人最终成功退费,正是依据这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酒店如果长期实行夜间定时关闭中央空调制度,应当在预订页面、入住须知显著提示。刻意隐瞒该规则,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商家也该明白,高价对应的是完整服务,不能随意压缩配套体验,辜负消费者的信任。

案例来源:闪电新闻 202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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