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死人了!”四川,一名装修工酒后一时兴起,邀约一名女子来到尚在装修的新房,两人在屋内发生关系,恰好被前来巡查的房主当场撞见。房主又气又膈应,当场提出,这套房子自己不打算要了,希望装修方接手买下。而装修老板后续的应对方式,更是让房主哭笑不得。
媒体曾报道过同类纠纷,2024年四川宜宾就有业主通过监控,发现装修工人在未入住新房内做出类似行为,事后报警,双方经过调解,装修公司作出经济赔偿。可钱财补偿容易落实,业主心底的疙瘩,却很难彻底消散。
房主要求装修公司全款购房,情感上能够理解,在法律层面却很难实现。遇到此类纠纷,法院一般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进行判定,认定施工方存在履约瑕疵,需要承担整改、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动辄上百万的房产,很难要求装修企业直接收购。
让人难以认同的是这位装修老板的处理思路。他没有第一时间追责涉事工人,也没有主动和业主坐下来商谈补偿方案,反倒前往寺庙烧香祈福,录制视频发给业主,声称可以帮忙驱散晦气。业主珍视的新家遭遇糟心事,仅仅依靠祈福,显然无法抚平心中不适。
我们不妨换位思考,普通人倾尽多年积蓄购置新房,满心期待开启新生活,房屋还未入住,就发生这样的事情。日后居住在此,难免会不断回想当时场景,心里始终存有芥蒂。
经过警方调解,装修方最终赔付4000元。对于耗费巨资安家的业主而言,这笔补偿很难抵消长久的心理膈应,不少人觉得,这样的处理方式太过敷衍。
有些心理层面的困扰,不是金钱能够完全抹平,心中的芥蒂,也不是焚香祈福就能消除。装修工人拿着业主支付的酬劳,受托打理新房,却无视他人边界,做出违背公序良俗的举动。负责人没有拿出诚恳态度妥善解决矛盾,反倒寄希望于封建迷信化解冲突。
法律可以划分责任、判定赔偿,却很难消除普通人心里的不适感。新房遇上这般糟心事,以4000元调解收尾,这份憋屈,落到谁身上都难以坦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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