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因亲哥哥病危,两次向公司请假奔丧均遭拒绝。哥哥去世后他无奈回乡料理后事,返京途中却被经理告知“写辞职信”,公司随后以“擅自离岗”为由将其辞退。更冷血的是,公司竟辩称“丧假主要适用于直系亲属,哥哥去世不在法定范围”!男子愤而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和违法解除赔偿金。法院一锤定音:此举有违公序良俗,构成违法解除,判决公司赔偿7090元。二审维持原判!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这事儿我得好好说道说道。赔七千多块钱,说实话连个好点儿的律师费都不够。但这场官司打出了什么东西,比钱重一百倍。咱先把视线拉回那名男子接到第一通电话的时候。哥哥病危,他放下手头所有工作去找经理请假。被拒了。他心里急,但忍了,想着也许病情能稳住。没过两天,第二通电话来了,医院说撑不住了。他又去找,又被挡回来。你想想那个画面——一个成年男人站在办公室里,低声下气地求一个回去看哥哥最后一眼的机会,对面就两个字:不行。
哥哥走了。没见到最后一面。他不再请示了,人直接奔火车站。在老家那几天他干什么了?穿孝服,捧遗像,给帮着抬棺的邻居磕头。这几件事没人替他做。返京路上手机震了,经理的消息:“你写个辞职信吧。”他没回。到了公司等来一纸通知——“擅自离岗,辞退”。你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狼崽子都知道护窝,一个活生生的人为了送哥哥最后一程,倒成了“违规”。
公司搬出来的那条理由更是让人血压往上窜。“哥哥不属于直系亲属,不在法定丧假范围。”它真去翻员工手册了,翻着翻着就把良心翻没了。法律白纸黑字规定的直系亲属确实只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可咱活这么大,谁家那本经是照着法律条文长的?多少人的童年是哥哥牵着过的?父母在外打工那几年,一碗泡面兄妹俩分着吃,小的喝汤大的吃面。这些账算法条算不出来。
法院这回干得漂亮。判决书写得硬气,直接引了“公序良俗”原则。啥叫公序良俗?就是法律管不到的缝里头,还有天地良心兜底。企业规章制度再严谨,也不能把人间最朴素的伦常给碾碎。你按流程把你觉得“合法”的事儿办了,可你寒了一整个公司的心。其他员工在工位上看着呢,人人心头都飘过同一句话:哪天我家出了事,是不是也这待遇?一个连哥哥丧礼都不让参加的公司,指望员工对它有多少忠诚?
7090元。这个数字看着挺寒碜的。有人可能觉得这哥们折腾一圈不值当。他本人接受采访时说过,他知道赔不多,就要个说法。要到了。这七千多块是一张判决书的价格,也是给所有把制度当令箭的企业画的一条红线。别以为白纸黑字写进员工手册就万事大吉,盖不住人味儿的东西,早晚被戳穿。法律条文是冷的,可用法的人心是热的,二审维持原判那一下,就是告诉你:规矩之上,还有天道。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