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女子一个人租房子独居,在家打扫卫生时,突然发现卧室柜顶上的小熊玩偶里藏着摄像头,连着一个充电宝,还剩三格电,她吓得浑身发抖,赶紧跑去报警。可等她带着民警赶回家,摄像头和充电宝却不翼而飞。查看电子门锁记录显示,她出门后,有人立即使用密码进入房间。警方介入后,隔壁男邻居全交代了。
张女士为了上班方便,租房子住,她一个人独来独往,从来没想到过,自己一直被男邻居顾某惦记。
如果不是电子门锁留下了开锁记录,如果不是他家那个摄像头角度歪得太过明显。
张女士可能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这几个月的生活,一直被人窥视。
顾某的计划从2025年10月开始。
那天,他发现邻居搬来一个漂亮的女租客,心里就有了歪心思。
顾某在自家门口装了一个摄像头,但镜头没有对准自己家,而是对准了张女士的家门。
接下来,他每天做一件事:秘密观察张女士几点出门、几点回家、生活作息什么样。
更重要的是,他通过摄像头,反复看女邻居输入门锁密码时,手指在九宫格上滑动的轨迹。
虽然一个人每天输入密码的动作,大概只需要一两秒。
但顾某也是用尽了心思,他通过摄像头,一帧一帧地看,反复观察、反复推演,硬生生把张女士设置的密码给破译了。
之后,他悄悄的在网上买了一个微型摄相头,等待时机。
2025年11月,那天他看着张女士上班走了,第一次用破译的密码,打开了张女士的家门。
进去之后,他并没翻找贵重物品,而是把摄像头塞进了张女士卧室柜顶的小熊玩偶里。
从那天起,他隔三差五趁张女士不在家的时候,溜进去换充电宝、调整拍摄角度。
这件事持续了4个多月,张女士完全被蒙在鼓里,每天在房间里换衣服、睡觉、做一切私密的事情。
而这一切,都被那只小熊玩偶里的摄像头记录下来。
直到今年3月,张女士不上班,在家打扫卫生时,拿到了那个玩偶。
小熊玩偶是她自己买的,当她拿在手里时,立马感觉分量不对,里面有个硬东西。
她赶紧翻开一看,果然里边藏了个摄像头,充电宝电量还有三格。
这说明摄像头一直在工作。
张女士顿时吓懵了,后怕的汗毛直立。
家里进进出出,每天只有她一个人,小熊玩偶也是自己买的,可这摄像头是哪来的?
这肯定是家里进人了,张女士赶紧拿出手机拍照留证后,冲出家门去报警。
审讯时,检察官问顾某为什么这么做。
他说:“就是想看一下房子的女主人长什么样,还想知道她的家庭情况,满足自己窥探他人私生活的欲望。”
他就为了这个,花了几个月观察、破译密码、反复潜入、持续偷拍。
这不是一时冲动,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持续半年实施的违法行为。
案件最终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
顾某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
经查,所有偷拍视频被确认保存在顾某的个人设备里,没有上传网络,没有传播。
但这件事,真正让人不寒而栗的,远不止一个变 态邻居。
第一,技术把偷窥变得太容易了。
以前的偷窥需要撬锁、需要物理上的破坏,风险高、门槛也高。
现在一个摄像头、一把智能门锁,就能完成过去需要复杂手段才能做到的事。
顾某甚至不用出门,就能完成整个犯罪链条:监控在家门口看,密码在屏幕上破译,摄像头网购到家。
整个过程几乎零接触、零风险,直到被发现。
第二,顾某破译密码的方式让人细思极恐。
不是暴力破解,不是技术黑客,就是看女邻居手指怎么划。
这说明平时觉得很安全的密码,在有心人眼里可能形同虚设。
你每天在门口按那几个数字,以为只有自己知道,其实隔壁的摄像头,早就把你的手指轨迹录得清清楚楚。
第三,也是最让人后背发凉的一点:顾某能在张女士报警那十几分钟里完成销毁证据的操作。
这意味着,他知道女邻居出门了,他一直通过手机在看着。
从2025年10月,到今年3月,张女士每一天的生活都在别人的注视之下,而她却毫不知情。
那种被无声无息围观的感觉,可能比被抢劫、被盗窃更让人恐惧。
7个月的有期徒刑,判得重不重?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法定刑,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七个月在法定幅度内。
不过,更值得追问的是:如果张女士没有碰那个玩偶呢?
如果她一直没有发现,顾某的非法侵入、偷窥,还会持续多久?
这些问题没有答案,但确实让人脊背发凉。
这一案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智能门锁的密码要定期换,输入的时候用手挡一下。
楼道里的摄像头如果角度不对要警惕。
说到底,这些只是技术层面的防范。
真正让人不安的是,你永远不知道,隔壁住着什么样的人,也永远不知道那双眼睛在哪里看着你。
家本该是最安全的地方,但当把安全依赖于一把密码锁的时候,它其实脆弱得不堪一击。
所以,在外租房住的独居女子,一定要要防范之心。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新民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