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一位17岁少年手持菜刀威胁舅妈发生关系:‘让我睡一次,不然死给你看!’退让换来的

一位17岁少年手持菜刀威胁舅妈发生关系:‘让我睡一次,不然死给你看!’退让换来的悲剧。

2006年5月19日,江西某县城警笛长鸣,打破午后宁静。一名17岁少年被警方当场抓捕,涉嫌强奸。但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经审慎研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消息传出,网络舆论哗然。

该少年名叫王洪民,1989年8月生于江西广昌农村。初中毕业便弃学,独自赴深圳,在一家星级酒店任行李员。

在深圳那段日子,对一个刚步入社会的农村少年来说,冲击是巨大的。酒店里每天都有非婚姻关系的男女来开房,那些露骨的场景、暧昧的声响,像毒药一样渗进了一个青春期男孩躁动不安的内心。下了班,他又一头扎进录像厅,三级片和淫秽小说成了他打发时间的唯一方式。

一个本该在校园里读书、在操场上奔跑的孩子,却被丢进了成人世界的欲望泥潭里,没有人引导,没有人约束。家庭教育的长期缺位,加上外界不良信息的疯狂侵蚀,这把火迟早要烧出大事。

2005年10月底,在深圳混不下去的王洪民,跑到江苏投奔了做生意的远房表舅。表舅32岁,在南京珠江路开了家小公司。表舅妈许红当时28岁,是公司的会计,孩子刚满10个月。表舅念及亲戚情分,收留了他,让他在公司送货,每月给700块工资,还让他住进了自己家里。

起初几个月,日子还算平静。

转折发生在2006年2月26日。那天下午六点半,王洪民下班回来,一推门正好撞见表舅妈许红坐在客厅给孩子哺乳。那一幕像一道闪电,直接劈穿了这个17岁少年最后的理智。他后来在供述中说,自己当时“身体有了异样的感受”。

第二天下午三点多,王洪民谎称要送货,偷偷溜回了表舅家。家里只有许红一个人在卫生间洗衣服。他从背后猛地抱住许红,拼命往卧室里拖。许红吓坏了,边挣扎边喊“你要干什么”“我是你舅妈,这样做是要坐牢的”。

“坐牢”两个字像一盆冷水泼下来,王洪民停下了。但他没有收手,反而换了一副面孔,带着哭腔哀求:“我从来没有试过那方面的事,舅妈,你就让我试一次吧,我保证不会有下回……”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许红竟然同意了。她不仅答应了,还手把手地教这个17岁的少年怎么戴安全套。

看到这里,我真的替这个28岁的女人感到悲哀。她完全有机会呼救、反抗、报警,但她选择了妥协。她以为退一步能换来安宁,可她面对的是一个已经被欲望吞噬的野兽,她的退让只会让他觉得——原来这种事是可以商量的,原来底线是可以被讨价还价的。

事实证明,许红的妥协换来的不是安宁,而是噩梦的开端。

3月18日下午,王洪民再次趁上班时间溜回来,把正在午休的许红往卧室里拖。许红指着身边熟睡的孩子说“别乱来,孩子醒了会闹人”。话没说完,王洪民冲进厨房拎出一把菜刀,抵在自己胸口,红着眼睛说:“你要是不同意,我现在就死在你家里,然后写封遗书留给表舅,看你怎么解释!”

许红被吓住了,赶紧夺下刀。王洪民立刻换回哀求的嘴脸:“最后一次,真的是最后一次。”许红再一次妥协了。

4月29日下午,王洪民又回来了。这次许红死活不同意。王洪民直接抱起她十个月大的儿子,双手举到阳台外面,问:“到底同不同意?”一个母亲能怎么办?她只能又一次含泪点头。

这不是性,这是赤裸裸的胁迫,是精神上的凌迟。

这样的日子让许红几近崩溃。她也想过告诉丈夫,但始终不敢开口。

5月19日中午,王洪民又回来纠缠。这一次,许红咬着牙说:“今天就是死,我也不会再同意了。你滚!”她把王洪民的衣服从阳台扔下去,把他赶出了家门。半小时后,她打电话把丈夫叫回来,把一切都说了出来。夫妻俩报了案。当天,王洪民被警方抓获。

案子到了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经过审查,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理由是:现有证据无法认定王洪民的行为构成强奸。检方认为,此前王洪民三次与许红发生关系时,许红都有机会报警却没有报警,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王洪民的行为;而双方供述也表明,如果许红坚决拒绝,王洪民都不可能得逞。

法律有法律的逻辑,但生活有生活的残酷。从法条上看,检方的判断或许站得住脚——毕竟许红在多次被胁迫的过程中,确实存在“没有坚决反抗”的瞬间。可我想问一句:一个被菜刀抵着胸口威胁、被十个月大的儿子悬在阳台外逼迫的女人,她的每一次“同意”,哪一个不是被逼到绝路后的求生本能?

这个案子最让人心寒的地方在于——法律的冰冷判决,把受害者的恐惧当成了纵容,把施暴者的疯狂当成了“未遂”。许红的悲剧告诉我们:面对侵害,退让从来不是出路,你忍下的每一次,都是在给施暴者递刀。

而王洪民的悲剧同样值得反思——一个17岁的孩子,初中毕业就被扔进社会,在酒店那种鱼龙混杂的环境里自生自灭。没有人告诉他什么是底线,没有人教他如何管理欲望。家庭教育的缺失、学校教育的缺位、社会引导的缺席,三股合力把一个懵懂少年推向了犯罪的深渊。

这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这是我们整个社会在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上的一次集体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