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离岸信托征税,部分短视频的误区。
这条视频用三行数字制造强烈误导,很多人第一眼以为本金要连续交三次20%的税,存在误导问题。
首先强调一点,离岸信托征税,不征收原始本金,哪怕设立的时候,也只是征收市价减去原始本金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下面分几点说说。
第一,【设立环节20%:不对本金征税。】只有装入信托的资产存在账面增值,才针对增值部分缴税;如果是完税现金直接设立信托,设立阶段无需交税。
第二,【存续年度增值20%:征税标的是当年投资赚到的收益,不是总资产。】当年亏损就不用缴税;“亏损不能抵扣”仅指亏损很难冲抵往后的盈利,不等于亏钱也要交税。
第三,【注销清算20%:不存在单独额外征收一道税。已经完税的收益,清算分配时不再重复征税,只对过往未申报的新增盈利补税。】
总结:所有税费只针对投资【增值收益】。原始本金不会被征税,更不会出现设立、清算两次对本金各收20%的情况。视频刻意省略关键前提,拆分节点制造“多重抽血”的观感,依靠情绪博取流量,解读并不严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