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嚣张!一女子坐高铁时大声喧哗制造噪音,乘客好心提醒,她反倒叫嚣全家都是体制内、本地是地头蛇,出言恐吓劝阻她的人。乘客拍下视频曝光引,网友纷纷质疑她拿公职身份欺压普通人。可警方核查通报,女子及家人无一人有公职,所有说辞全是编造,最终她被警方批评教育。
据悉,一名23岁女子登上高铁列车,乘车途中毫无顾忌地大声交谈、开外放,持续制造噪音,严重打扰周边乘客休息。
车厢里大多乘客想要安静休息,实在难以忍受刺耳的噪音,一位好心乘客主动上前温和提醒,劝说女子降低音量,顾及全车人的感受。
这本是合理、友善的沟通,可女子听完提醒之后瞬间情绪上头,完全不接受他人劝导,当场在车厢内大吵大闹,态度十分蛮横。
为了震慑劝阻她的乘客,她当众放出狠话,刻意捏造自身背景,宣称自己全家都是体制内公职人员,在辽宁朝阳当地是“地头蛇”。
暗示自己人脉广、有特权,以此出言恐吓好心提醒她的乘客,言语间满是优越感与嚣张气焰。
同车厢其他乘客目睹女子过激、跋扈的全过程,实在看不下去她拿虚假身份欺压普通人,拿出手机完整录下女子叫嚣、恐吓他人的画面,发布到网络平台。
视频快速发酵登上热搜,引发全网激烈热议。
无数网友看完视频后十分愤慨,纷纷质疑女子依仗公职人员的身份耍特权。要求铁路公安介入核查女子及其家人的公职信息。
舆论发酵后,当地公安部门第一时间介入,对女子身份、家庭从业情况开展全面细致核查,随后发布官方通报,直接戳破女子的谎言。
经核实,该女子本人、父母及家中所有亲属,没有任何人从事公职、体制内相关工作,所谓“全家体制内、本地地头蛇”全部是她情绪失控后凭空编造的虚假言论。
针对女子在高铁车厢喧哗扰民、捏造身份恐吓乘客、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多项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她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开展普法训诫,告知她行为对应的法律后果。
风波平息后,女子在到站后独自下车,全程没有向被恐吓的乘客道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女子在高铁车厢大声喧哗、大吵大闹,扰乱车厢正常运营秩序,符合本条处罚情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女子当众以“地头蛇、体制内背景”言语恐吓劝阻她的乘客,属于以口头方式威胁他人,可依法予以处罚。
公职人员的身份是为民服务的职责,不是欺压群众的特权,任何公职人员都必须带头遵守公共秩序。
普通人不得捏造公职身份、虚构权势恐吓他人,捏造虚假身份制造恐慌,属于违背公序良俗、侵犯他人生活安宁的行为。
整件事里,好心提醒的乘客没有任何过错,只是希望拥有安静的乘车环境,这是每一位旅客合理合法的诉求;铁路工作人员、公安执法人员全程依规处置,没有半点偏袒,法理、情理完全站在劝阻乘客这边。
反观这名女子,问题的根源在于她的认知扭曲,把个人情绪放在公共秩序之上。
她心里清楚自己喧哗扰民有错,无法有理有据反驳乘客的提醒,就只能靠编造体制内、地头蛇这类虚假背景,靠嚣张的恐吓掩盖自身过错,试图用虚无的权势压制旁人。
可谎言经不起核查,官方一纸通报直接击碎她的优越感,所谓的“靠山”从头到尾都是她凭空想象出来的。
女子觉得“有关系、有身份就能特殊对待”,但法律明确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什么身份,乘车都要遵守统一的公共交通规则。
公职身份是服务群众的责任,不是横行霸道的资本。
即便真的家中有人从事公职,也不能用来威胁、恐吓普通民众,何况女子根本没有任何相关背景,纯粹是自欺欺人。
女子的行为更是典型的错上加错,喧哗扰民本是一件小事,好好配合降低音量就能化解矛盾。
可她选择恐吓他人,额外增加一项违法情节,接受警方批评教育、承受全网负面舆论,全部是自己冲动跋扈造成的后果。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