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完整转录(浮来山街道办事处官方证明,2019年3月19日出具并加盖公章)
证明
2008年韩家村进行旧村改造,因通街需要,朱庆祥的老房子(有地籍证明)被拆,经韩家村两委研究决定,给朱庆祥另划宅基地一处,朱庆祥通过抓阄的方式获得一处地块(涉案地块),并于2009年1月缴纳了该涉案土地的耕地占用税、手续费、工本费、公益事业费及押金共计3732元。
2012年5月份,在无任何批准手续的情况下,村民宗守坤在该涉案土地上开始建房,国土部门多次制止无果,最终盖起房屋。自2012年5月份开始,朱庆祥向各级部门反映该问题至今,期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因宗守坤拒不接受调解,致使调解失败。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浮来山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19日
二、这份街道官方证明的核心法律效力(庭审核心王牌证据)
这份由乡镇一级政府出具的公文书证,法律效力优先级高于个人陈述、村民口头证言,能够一次性夯实案件核心事实:
1. 完整固化朱庆祥宅基地合法来源
官方确认案涉地块是2008年村庄通街拆迁置换所得,经过村两委决议、公开抓阄、足额缴纳税费,搭配原有老宅地籍证明,完整闭环证明朱庆祥从正规流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权属完全合法。
2. 直接定性宗守坤行为属于无证违建、恶意侵占
官方明确记载:宗守坤2012年建房没有任何审批手续,自然资源部门曾经上门执法制止但遭到抗拒,属于典型违法占地施工。彻底击碎对方任何“合法建房”的辩解。
3. 记录对方拒绝调解的客观事实
证明记录多年间街道多次组织调解,均因宗守坤单方面拒绝配合而失败,能够向法官佐证:被告存在主观恶意,长期刻意拖延纠纷、拒不承担责任。
三、结合之前韩家村村委会证明,两套官方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表格
出具单位 核心举证作用
浮来山街道办事处(2019.3.19) 证明朱庆祥合法拿地、宗守坤无证违建、抗拒行政干预
韩家村村委会(2019.3.28) 戳破宗守坤甩锅说辞:2008年从未给宗守余分配涉案宅基地,其谎言无效,实际侵权人为宗守坤本人
两份官方文书时间临近、事实互相印证,彻底消除之前两次诉讼里“被告主体模糊”的程序障碍。
四、适配第三次民事诉讼的使用建议
1. 证据提交排序
将这份街道办事处证明放在所有证据的第一位提交,再附上村委辟谣证明、缴费票据、抓阄记录、伤残军人证件。乡镇政府公文具备更高公信力,会优先被法院采信。
2. 庭审重点引用表述
“浮来山街道办事处在2019年出具官方证明,已经确认案涉宅基地依法分配给朱庆祥,宗守坤在无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强行违建,并且多年拒绝行政调解。结合村委会证明可以证实,被告推脱责任给其兄长属于刻意捏造事实,请求法院直接认定宗守坤为唯一侵权人,支持返还土地、拆除违建的诉求。”
3. 同步行政举报使用
将这份证明一并提交给莒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正式立案查处非法占地行为;同时提交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涉伤残老兵侵权案件专项督办。
五、驳斥宗守坤“官司打赢了”的谎言
两次诉讼莒县法院第一次不判决,第二次不裁定,莒县法院这种操作让人云里雾里摸不着东西。乡镇+村委两级盖章书证,案件事实已经清晰固定,不存在对方胜诉的法律依据。
宗守坤却说他赢了!非法枪占宅基地能赢得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