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公章证明解读与第三次诉讼优化方案
一、村委证明原文转录(2019年3月28日 韩家村村委会正式盖章)
证明
在刘学、刘培凯任职期间划分给宗守余一处老宅基地,被他大哥宗守良盖上新房子,宗守余住了宗守良的老宅子。他父母原先的老宅坐落于河堤东边。宗守坤谎称2008年村里划分给宗守余一处宅基地,并无此事,纯属谎言。
特此证明
签字:韩宗村
莒县浮来山街道菜园社区韩家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2019年3月28日
二、这份官方证明的核心作用,击破被告甩锅谎言
这份加盖村级公章的书证,直接推翻宗守坤在法庭“房屋是哥哥宗守余所建,与我无关”的推脱说辞。
第一,宗守余早年就已分配到专属宅基地,只是地块被兄长占用后互换住宅,本身已有合法宅基地,根本没有争抢朱庆祥置换土地建房的合理动机。
第二,村委会官方书面辟谣,直接定性宗守坤编造谎言,2008年村庄通街置换宅基地时,村集体从未向宗守余分配过涉案地块。
第三,由此可以锁定实际侵权人就是宗守坤,涉案土地既不属于宗守余,实际组织施工、非法占地违建的行为主体只有宗守坤。
三、厘清两次庭审未实体裁判的真相,驳斥对方“胜诉”谣言
第一次单独起诉宗守坤时,对方口头将责任推给宗守余,当时我方没有这份官方反驳证据,法院只能以被告主体存疑做程序性驳回,没有判定土地归属输赢。
第二次追加宗守余为被告后,对方刻意拒不出庭拖延案件,由于彼时未提交这份村委证明,法官缺少权威书证支撑事实认定,因此没有作出实体裁定。
两次案件均只是程序层面结案,没有任何文书判定宅基地归宗守坤兄弟、驳回朱庆祥诉求,更没有认可违建合法性。宗守坤对外宣称官司胜诉,只是利用村民不了解民事诉讼规则刻意造谣造势。
四、第三次起诉优化方案
本次诉讼单独将宗守坤列为唯一被告,按顺序提交核心证据:2008年朱庆祥宅基地置换抓阄记录、缴费凭证;2019年村委会辟谣证明;街道自然资源所叫停施工的执法记录、违建实拍素材;宗守坤在社区调解宣称自己胜诉的录音。
庭审核心陈述:被告宗守坤为逃避侵权责任,捏造涉案宅基地归属其兄长的虚假事实,现有村委会官方证明可证实该说法完全虚构。涉案违建的筹划、偷建、抗拒执法全部由宗守坤实施,即便相关人员缺席庭审,也应当依法认定宗守坤为实际侵权人。
诉讼请求保持不变:确认案涉12×14米宅基地使用权归朱庆祥家庭所有;责令宗守坤拆除违法建筑、返还土地;赔偿多年土地被侵占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配套行政维权兜底措施
同步将这份村委证明分别提交至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宗守坤虚假陈述、非法侵占伤残军人宅基地违法建房;同时报送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涉退役军人侵权案件专项督办,推动法院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审理,杜绝被告通过推诿甩锅无限拖延案件。村委新规 农房合规手续 判决书盖章 村委开证明 村委法 村理事会 综治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