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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回自己的国家!”一乌克兰难民本想来到中国避难,结果发现在中国不工作就没有钱拿

“滚回自己的国家!”一乌克兰难民本想来到中国避难,结果发现在中国不工作就没有钱拿,便发视频吐槽称:“在中国凭什么工作才有钱拿?我在德国什么都不用干就有钱拿!”网友:我们不接收难民,她是怎么跑来的?
 
外国人持旅游、学习、探亲或者工作等签证,可以依法进入中国,但能入境不等于被认定为难民,更不等于有资格领取长期生活补助。一个外国人来到中国,完全可能只是普通短期停留人员。 
 
中国并非没有难民认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写得很清楚,外国人提出难民地位申请后,在甄别期间可以凭临时身份证明停留;经过认定取得难民身份后,才能凭相应证件停留或者居留。
 
身份要经过程序确认,不能靠本人一句“我是来避难的”自行成立。网络文章还有一个经不起推敲的情节,所谓当地社区立即给她安排了工作。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并非拎包上岗,《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必须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用人单位也不能聘用没有许可的外国人。
 
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布的就业管理规定同样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办理就业许可后才能聘用。假如视频中的话没有被剪辑,她认为来到另一个国家后,生活费用理应由当地社会长期承担,那么遭到质疑并不奇怪。
 
中国能够提供必要的人道帮助,却没有向所有入境外国人发放无条件收入的制度。
 
 
2007年5月10日,联合国难民署又提到,约30万名前越南籍人员已经在中国建立了新的生活,并将这项本地融入工作称为较为成功的安置项目。
 
那次安置并不是简单地按月发钱,更重要的办法是安排居住、劳动生产、职业培训和小额信贷,让安置人员逐步获得稳定收入。
 
中国当时的经济条件远不如今天宽裕,仍然承担了住房、医疗、教育和生产安置等责任。帮助一个人站稳脚跟,与长期供养一个有劳动能力却拒绝劳动的人,本来就是两件事。
 
网传故事把德国描述成“不用干活就能一直拿钱”的地方,也不准确。
 
德国联邦劳动和社会事务部公布的标准显示,2026年符合条件的单身成年人基本生活标准为每月563欧元,这是一项经过收入、财产和居留资格审核的社会保障,不是乌克兰人入境后人人自动领取的零花钱。
 
 
德国联邦就业局2026年7月1日更新的规则还显示,基本保障领取人需要接受就业服务、履行申报义务,并配合合理的求职安排,违反相关要求可能面临补助削减。
 
德国制度可以提供较高保障,但并没有规定领取者可以无限期拒绝工作。把在德乌克兰人全部描述成“拿钱不干活”,同样与最新数据不符。
 
德国就业研究所2026年发布的研究显示,乌克兰避难者抵达德国6个月后的受雇比例约为12%,居住24个月后升至25%,居住42个月后已经达到50%。
 
语言、学历认证、子女照护和居住时间都会影响就业,不能拿抵达初期的数据给整个群体定性。话说回来,制度数据不能替视频中的女子开脱。
 
一个身体和年龄条件允许工作的人,若公开宣称自己不愿劳动,只想换个地方继续领取补助,公众当然有权批评。问题在于,批评应当落在她真正说过的话上,而不是顺手给她补出非法入境、冒领福利、拒绝社区工作等一整套情节。
 
中国的公共资源来自社会共同投入,首先要保障本国居民的基本生活,同时依法处理外国人在华停留、就业和人道救助问题。愿意遵守法律、依法就业的人,可以凭劳动获得收入;确有困难且符合条件的人,可以依照程序寻求帮助;拿着未经确认的“难民”标签,要求中国提供无条件福利,没有这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