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方舟论文事件,为啥仅处罚小人物、不处罚校长们?事件的处罚有3大蹊跷与疑问。
错罚相当是处罚的基本原则,但是,人民大学在蒋方舟论文事件上没有贯彻错罚相当原则,在处罚上有3大蹊跷与疑问,关键是第3问。
第1问:
当蒋方舟论文被认定为学术不规范时,处罚了导师、文学院主要负责人、学位评定委员会文学分会 ,但没有处罚蒋方舟!
为啥不处分蒋方舟?
第2问:
当蒋方舟论文被认定为学术不端时,处罚了蒋方舟,拿下了她的硕士学位,但没有随之加重处罚其他人人员与机构!
为啥不加重处罚其他人与机构?
第3问:
如果就事论事,仅就蒋方舟学术不端,应该给予撤销学位的处罚,也应该给其他相关人员处理。
但是,把常见的小事,拖了11个月,硬生生地弄成了家喻户晓、影响恶劣的大事件,严重影响了人民大学的声誉,也影响了大学的诚信,这个责任不是小人物的事,就应该有校长们承担!就应该问责、处罚校长们! 但校长们毫发未损!
为啥只处罚小人物、不处罚校长们?
对此,百思不得其解,请大家解疑答惑,不胜感谢!
一民看社会 2026.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