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扣押百年古树,报案的“赃物”成了公家送人的“人情”,用谎言困住维权家庭四年!
7月30日,就“祖辈所种百年古树被扣押后遭转赠”一事,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发布情况通报:针对部分媒体报道我县牙叉镇方平村委会村民符某反映“祖辈百年古树被扣押后遭转赠”相关情况,林业局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核查。
这起“古树漂流事件”,还要追溯到2010年,当年11月,村民符彩轮祖辈栽种的百年重阳古树遭人深夜盗挖,叔父发现后当即报警,警方依法扣押涉案古树,随后移交白沙县林业局管护。
2012年,家属发现古树莫名消失,相关部门告知树木已经枯死,直至2016年,时隔四年,家属才意外查实:这棵估值207万元的古树长势完好,早已被悄然赠予东坡书院。多年来,50位村民签字按手印佐证权属、村委会出具证明,却依旧没能逆转结果,法院最终驳回起诉。
整件事最核心的法理冲突,从来不是归属争议,而是越权处置。警方扣押的古树,属于刑事案件涉案物证,在案件未结、权属未定的前提下,保管方无权擅自处置。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财物必须妥善保管,严禁挪用、调换、损毁,“对外赠予”不在任何法定处置方式之列。
自己报案的“赃物”,成了公家送人的“人情”,这是保护还是越权?
2025年3月15日施行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800号)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古树名木原则上原地保护、不得移植。本案虽发生在条例落地前,但原地保护、严禁擅自移栽的行业原则一以贯之。盗挖是私人违规移栽,官方转赠是公权移栽,本质都是擅自改变古树原生生长位置。
合法的保护,每一步都有依据;违法的保护,每一步都在越权。但即便程序违法,村民想维权,她发现,自己连“证明树是我家的”都做不到。
这也是无数乡村财产纠纷的共同困境,为证明古树为家族祖辈所种,符彩轮集齐了50余位村民签字按手印、村委会权属证明。在乡土社会,世代传承、全村公认,就是最扎实的事实铁证。但在法律层面,因缺少完整种植档案、书面继承凭证,法院依法驳回诉求、驳回再审申请【(2025)琼民申1286号】。
法院裁判没有错,错的是乡村确权机制的滞后:祖树、祖宅、祖坟代代相传,却常年处于“有事实、无文书”的灰色地带。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公开涉事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此次事件绝非简单沟通疏漏,而是用虚假结论主动阻断群众监督、掩盖违规处置事实。
一句“死了”,就让一个家庭放弃了四年的追问,信息不对称不是天然存在的,是被主动制造的。
现在,2026年7月30日,白沙县林业局发了通报,说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全面复盘核查”。时隔十余年,这场荒诞的古树漂流事件迎来新的核查节点,专项工作组全面复盘事实、厘清权责,也回应了公众的核心关切。
树可以复盘,但信任的重建,比一棵树的移栽难得多。
参考信源:
《祖辈百年古树被扣押后遭转赠?官方通报:已成立专项工作组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