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出去的钱,卖不来想要的服务,尤如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物业总想用尽办法减责、免责,业主唯有循着法律路径持续追责。
权利义务白纸黑字落在《民法典》与物业服务合同之上,保洁维保、账目公示、公共收益管理,都是物业不可推卸的责任。
服务缩水、遇事甩锅、拒不公开收支,是很多物业惯用的手段。
维权没有捷径:固定证据、分清权责、先发整改催告,再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联合邻里成立业委会,拿回小区自治权;协商无解,依靠诉讼主张权益。
令人无奈的现实是,不少业主走完全部流程,难题依旧悬而未决。
良善的小区治理,不该迫使业主耗费巨大精力持续维权。权责对等,收支透明,才是物业服务本该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