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村民徐林东,只因替残疾女邻居代笔几封维权信,便在途中遭人强行拖拽上车,径直关进精神病院。谁料这一困竟是六年半,无病也被硬灌药物,最终靠女邻居张桂枝倾尽家财、锲而不舍,才将他解救出来。
徐林东是河南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东王村的农民,读过高中,算是个文化人。1997年,邻居张桂枝发现大儿子被村里扣押了6年的土地使用证,宅基面积被改小。张桂枝跛脚,丈夫耳聋,大儿子智障,一家三口残疾。她拖着残腿跑遍乡土管所无果,将大刘乡政府告上法庭。从1997年到2003年,张桂枝7次接到判决书,宅基地没索回,一分赔偿没拿到。
徐林东看不下去,主动当她的诉讼代理人,帮写材料、跑部门。他觉得就是搭把手的事,可这几张信纸,改写了他大半辈子。
从1997年到2003年这7年里,徐林东被拘留过3次,被殴打了10多次,其中两次被打断肋骨。后来有人放出话,只要他不帮张桂枝打官司,就给他安排工作。这个倔强的单身汉回了一句话:“决不踩着残疾人的肩膀往上爬。”
2003年10月,徐林东在北京帮张桂枝上访时,被大刘乡政府抓回,先在郾城县拘留所关10天,又送皮革厂关4天。10月30日,被强制送进驻马店市精神病院,2009年转至漯河市精神病院。
荒唐的是,没有家属签字,没有正规鉴定程序,徐林东就被扒掉衣服换上病号服。病历联系人写“干群关系”,乡政府每月缴纳1000多元费用。就凭这四个字,关了他六年半。
有一点我怎么都想不明白——一个正常人被关进精神病院,喊没病,有人听吗?他被诊断为“偏执性精神障碍”。但《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他时,一小时内他逻辑清楚、谈吐清晰。他当记者面在黄纸上写“救救我,想出去”,签名写日期。真有精神障碍的人能写这样求救信?
在驻马店精神病院六年多,他遭捆绑48次,电击54次,一次电击烧焦额头肉。打针后血压升到180,再打升到200,“最近5年脑袋一直昏沉”。他两次逃跑,几度自杀,逃跑被抓,自杀未遂继续被绑床灌药。左腿摔伤未及时治疗,肌肉萎缩,视力下降,写字看字困难。
这事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这六年半里,他的家人根本不知道他在哪儿。直到2007年7月,也就是徐林东被关进精神病院4年后,家人才通过其他村民知道他的下落。可当他们去接人的时候,医院副院长一句话就给顶回来了:“那肯定不行,这得通过乡政府,你家属没这个权利。”
张桂枝也没能幸免。2004年4月24日,她被大刘乡政府强行送进漯河市精神病院,关了一年多。她被电击了7次,背上至今还有伤疤。
乍一看,很多人可能觉得这就是个上访被打击报复的事。可再往深处看,就会发现这背后暴露的是一个制度的黑洞——一个人可以不需要任何司法程序、不需要家属同意、不需要正规医学鉴定,仅仅因为“政府送来的”四个字,就被剥夺人身自由长达六年半。两家医院给张桂枝和徐林东做的精神病鉴定,鉴定负责人的签名竟然是同一个人的名字和笔迹。每人鉴定费1200元,全是镇政府出的。这哪里是医学鉴定,这分明就是一场交易。
网上很多人把这事归结为个别官员的违法乱纪。可我觉得并不是这么回事。2003年10月徐林东被送进精神病院,到2010年4月25日才出来。这六年半里,每个月1000多元的费用是乡政府财政出的。也就是说,这不是某个领导拍脑门的一时冲动,这是一套运转了六年半的系统在起作用。四年后家属才知道人在哪儿,知道了也没权接人。一个正常人被当成精神病人关押,他的家属居然无权把他接出来,这合理吗?
2010年4月25日,在媒体曝光后,徐林东终于跨出了精神病院的大门。一头黑发已经花白。他说:“他们天天逼我打针吃药,时间长了我害怕真会被折磨成神经病。”
我们真正该问的,不是这4名官员被免职够不够,而是——这样的事情还会不会重演?《精神卫生法》直到2013年才正式实施。在徐林东被关的2003年到2010年,相关法律几乎是空白。一个健康人可以被公权力轻而易举地送进精神病院,而他的家人、邻居、律师,全都无能为力。
徐林东拿到了30万元补偿,镇政府也给他解决了低保。可30万能换回什么?换不回6年半的自由,换不回被打断的肋骨,换不回被电击54次的身心创伤,换不回左腿萎缩和视力下降的后遗症。
这背后的问题,远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一个社会如果可以用“精神病”的标签来消灭不同声音,那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徐林东。好在2013年《精神卫生法》实施后,强制收治有了更严格的规定。但法律的牙齿够不够锋利,能不能真正咬住那些滥用权力的人,还得打个问号。
徐林东的故事,不该只是一个被遗忘的旧闻。它是中国法治进程中一个沉重的脚印,提醒着所有人——权利不是别人施舍的,是靠每一个普通人死磕到底争来的。就像张桂枝,一个跛脚的农村妇女,硬是倾家荡产、死磕到底,把一个被关了六年半的人从精神病院的铁门里拽了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