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一对夫妇自述资产峰值上亿,2023 年因申领冷库补贴,被指控涉嫌诈骗依法羁押。家人多方奔走,案件历经两次补充侦查、四次开庭,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追责终止。
夫妻二人希望挽回企业损失,提起国家赔偿申请,最终合计仅获得 41 万元人身自由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养殖场倒闭、产业崩塌带来的巨额经营间接损失,依法不予支持。
夫妻俩持续申请复议,最终复议结果维持原赔偿决定。曾经规模可观的农业产业陷入停滞,还背负三千多万元债务,如今夫妻二人依靠打零工维持日常生计。
这笔 100 万元冷库补贴,原本只是王飞、刘素敏农业产业链配套项目。王飞 1970 年出生在新蔡县宋岗乡腰庄村,1991 年因家庭困难辍学。1993 年与刘素敏结婚,夫妻二人从小鸡孵化起步。
第一年孵化率不足五成,王飞到县城购买专业书籍,调整通风、温度、湿度参数,第二年孵化率提升至九成以上。此后二人转向生猪养殖,规模持续扩大。
2006 年前后生猪行情低迷,王飞持续购进仔猪;2007 年行情回暖,积累第一笔大额资金,在村庄周边建设生态养猪场。2009 年 3 月,飞达畜业养殖场注册成立;
同年 9 月,河南金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登记设立,业务拓展至中药材种植、农产品加工。2015 年,刘素敏名下鑫倩养猪场投入运营。
2017 年,夫妻二人联合十余户村民成立天众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计划打通种植、养殖、加工、仓储全产业链。
2016 年后,王飞入驻新蔡县产业集聚区建厂。2017 年前后,购置五十多亩土地建设新厂区,为筹措资金变卖县城多套住房,叠加银行贷款、民间借款,前期总投入超五千万元。
河南金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后续获评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公开信息显示,多家经营主体巅峰时期年产值超过六千万元。
冷库项目启动于 2021 年。国家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行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先建后补模式。一般地区补助不超过总造价 30%,脱贫县原则上不高于 40%,单个经营主体补贴上限 100 万元。
天众种植合作社联合社提交申报材料后,争议焦点集中在冷库建设成本、施工合同凭证、验收资料。
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夫妻二人将冷库造价申报为 265 万元,以此申领 100 万元补助;夫妻二人不认可该指控,72 万元制冷设备安装合同能否代表冷库全部建设投入,成为核心争议点。
2023 年 1 月 19 日,王飞、刘素敏被刑事拘留,2 月 14 日批准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刘素敏于同年 9 月 1 日取保候审,检察机关 9 月 26 日提起公诉。此后近八个月,案件先后四次开庭。2024 年 5 月 16 日,检察机关向法院撤回起诉,王飞当日取保候审。
6 月 6 日,检察机关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整个羁押周期内,王飞被羁押 485 天,刘素敏被羁押 227 天。
二人回到家中,两家养殖场早已无法正常运营。据当事人介绍,羁押期间工人垫付饲料、药品费用,家中老人缺乏管理经验,生猪患病出现大规模死亡;
产业集聚区加工厂因长期停产,原料损耗、订单违约接踵而至。后续王飞将新厂区交由第三方运营,用来处置部分债务,两处养殖场已经没有存栏生猪。
2024 年 11 月 1 日,夫妻二人正式申请国家赔偿。2025 年 10 月 27 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国家赔偿法定标准(每日约 475 元)作出赔偿决定:向王飞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约 23 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5 万元;
向刘素敏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约 10.7 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2.2 万元。养殖场、加工厂经营损失,因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属于法定直接损失,未获得支持;
刘素敏提出返还 100 万元补贴款项的诉求,因涉案资金由公安账户划转至财政支付中心,不在本次检察赔偿案件处理范围。
2025 年 11 月,王飞、刘素敏提起赔偿复议。2026 年 1 月 15 日,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原赔偿方案。如今王飞仍背负大额债务,夫妻二人在新蔡县租房生活,依靠装卸、零散务工获取收入。
刑事程序已经终结,企业相关损失能否进一步获得救济,仍需要围绕证据、因果关系、责任主体依照法律逐项审查。
信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