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包干制:
相当于小区业主按住房建筑面积强行摊派的物业费总和+公共收益=小区财政拔款
例如:物业收1000万,只干10万的活,或者干280万的活都行,
物业不公示,法律上也没有指定哪个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公示,核算收支明细。
当前社会广泛推行的物业费包干制模式已引起广大业主的普遍不满,该模式在实际操作中显现出诸多问题,物业费完全由物业公司支配且缺乏有效的监控,详细财务账目未予公开,支出越少则盈利越多,许多未达到大修标准的设备设施维修不从物业费中列支而是动用维修基金,所有开支能省则省,节省下来的资金便成为物业负责人的非法收益。
建议废除物业收费权,采用薪酬制管理模式,由业主委员会代收,根据当月实际费用支付佣金。
经研究分析,包干制已成为物一家说了算的大黑洞,永远填不满。这种制度性缺陷导致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严重背离,亟需通过制度改正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