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榨干了中国外逃贪官身上的油水,将具具干尸退给中国,门都没有。如果美国执意要将这批对美国已无用的人推给中国,那就应该将这些贪官外逃美国带去的脏款加利息分毫不差地全部归还中国。
美国这回打的算盘,连遮掩都懒得遮掩了。
最近,美方不断放风,声称美国境内生活着超过十万名没有合法身份的中国公民,其中三万多人已经拿到最终递解令,还有一千五百多人正被关在移民拘留设施里等待遣返。
按美方官员的说法,被关押的这批人中,不少还涉及其他犯罪。
人太多了,关着要花钱,审理要花钱,地方政府也不愿继续养着,美国便把压力一股脑推给中国:赶紧核发旅行证件,赶紧批准遣返包机落地,最好来多少收多少。
见中方没有照单全收,美方又掏出了熟悉的制裁大棒,扬言提高中国公民申请美国签证时的保证金,少发签证,甚至在入境口岸直接拦人。
说白了,美国自己处理不了积压多年的移民烂账,就想用守法中国公民的正常出行来施压。这已经不是商量,而是拿普通人的签证当筹码,逼中国替美国移民系统收拾残局。
中方的态度其实一直很清楚:经过核实,确实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中国可以依法接收。可“核实”两个字不能省,更不能由美国报出一个数字,中国就闭着眼睛整批接人。
最终递解令是美国法院作出的,不等于中国已经确认当事人的身份、国籍和犯罪情况。有人护照过期,有人冒用身份,有人正在打官司,还有人可能牵扯诈骗、洗钱、贪腐等案件。美国想省掉核验环节,把十万人当成一个包裹贴上地址就寄回来,当然不可能。
而且还有单独拎出来算账的,这些人是混在其中的外逃腐败嫌疑人和经济犯罪嫌疑人。
这些人逃到美国时,可不是两手空空去的。他们带走的是公款,是国有资产,是老百姓的血汗钱。
有的人把钱塞进离岸公司,有的人在纽约、洛杉矶买房,有的人把资产挂到配偶和子女名下,再靠昂贵律师、投资移民和漫长诉讼拖延回国。
美国需要资金时,对这些人带去的钱来者不拒;等到身份失效、钱花得差不多、官司也打不动了,才想起把人塞上飞机送回中国。
人可以遣返,钱却留在美国的银行、房产和基金里,这种只交“空壳”、不交赃款的合作,中国凭什么接受?
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就是一笔明账。许超凡、许国俊等人2001年外逃美国,卷入的贪污、挪用公款金额极其惊人。
美国没有马上把人交给中国,而是按照本国法律,以洗钱、转运被盗资金和证件欺诈等罪名起诉。
许超凡在美国被羁押将近十三年,2018年才被遣返回国;许国俊在海外兜兜转转二十年,到2021年才被强制遣返。
这个案子历经多年追缴,办案机关和中国银行才从境内外追回二十多亿元人民币。人回来了,不代表钱就会自动跟着回来。
查账户、找房产、穿透空壳公司、申请冻结、打跨境官司,每一步都要中国反复提供证据、反复交涉。
“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疑人杨秀珠也一样。她外逃十三年,2014年在纽约被捕,两年后撤回避难申请,直到2016年才回国投案。
美国对这些案件愿意合作时,人能回来;不愿推动时,一份移民申请、一场司法听证就能拖上很多年。
所以美国现在要求中国“无条件接收”,那中国也完全有理由把条件摆到桌面上:人员身份必须逐个核实;涉及中国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必须优先移交;相关银行账户、公司股权、房产和信托必须同步调查;已经冻结、没收的中国腐败资产必须返还;资金被占用多年产生的收益和利息,也应该一笔一笔算明白。
这不是漫天要价。《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早已确立资产追回和返还原则,被贪污的公款不能因为跨过国境线就换了主人,更不能变成某些国家的意外收入。
中国这些年的态度也足够明确。仅2025年前十一个月,“天网行动”就追回外逃人员782人,从境外追回赃款236亿多元。追人不是为了凑数字,追钱也不是为了做样子,人赃俱获才叫把案子办完整。
美国若真想解决遣返问题,就拿出合作的诚意,把移民问题、刑事司法协助和追逃追赃放到同一张桌子上谈。
不能需要中国接人时大讲国际责任,轮到返还赃款、移交证据时就开始讲程序复杂、司法独立和法律障碍。
中国不会替外逃贪官洗白,更不会让他们躲在国外逍遥法外。该回来受审的,一个都跑不掉;该退回中国的钱,一分也不能少。
想把对美国已经失去利用价值的人打包推回来,却把他们带走的脏款留在美国继续生钱,这种生意,美国想得挺美,中国绝不能答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