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林✍ 微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 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确有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附注:
本法本条第二款:重病患者与重度残疾人是两类不同群体
解答:重病患者是指相关部门认定的重大疾病人员或者民政部门根据病种、医疗费用额度综合界定的重病人员,具体由各市确定。重度残人员是指残联部门确定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二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特殊困难人员是指社会救助和帮扶中的统称,无全国统一固定名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解读社会救助法》
漳州·诏安县人民政府漳州·梅洲乡人民政府 漳州·诏安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