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孩子的爸爸,从火灾发生到妻女坠落,这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我不会什么都没干成,而只站在楼下喊… 至少我会冲进火场,用湿棉被披在身上,湿毛巾堵住口鼻,尝试把妻女抱出来,要活就一起活着。
可现实里那个男人怎么做的?
7月27日早上6点,连云港海州区东方领秀小区,4楼突发火灾。42岁的母亲抱着3岁女儿爬到窗外,抓着那条窄得可怜的腰线。她用一条腿把孩子死死卡在身体和墙壁之间,底下围满了人,喊“坚持住”的声音此起彼伏。消防6点25分接警,6点30分到场。可6点35分,母亲撑不住了,手一滑,母女双双坠落。孩子当场没了,母亲至今躺在重症监护室,家里还瞒着她。
最让人堵心的是那个丈夫。
家属说得很清楚——火灾发生时,孩子的父亲成功逃生,跑出来之前让妻女跟上。跟上?一个3岁的孩子,一个42岁的女人,浓烟滚滚、烈火熊熊,怎么跟上一个已经跑出去的男人?丈夫能跑出来,至少说明当时存在逃生的可能。
那他跑出来之后做了什么?
站在楼下喊。喊了半个多小时。一个四肢健全、已经脱离险境的男人,有这半小时,哪怕去找条湿毛巾捂住口鼻再冲回去,哪怕翻窗从隔壁阳台伸手拉一把,哪怕找根绳子、找床被子从外面接应——他做了哪一样?我反复问自己,要是我老婆孩子挂在窗外,我能站在底下干看着?我做不到。
更让人琢磨不透的是,这人跑到楼下之后,对着救援人员大喊“不要喷水救人”。你听听这话——是怕水伤到老婆孩子?还是觉得喷水碍事?一个自己先跑出来的男人,对着正在救妻女的人喊“别喷水”,这画面怎么琢磨怎么别扭。
有人说,火场里人慌了,不能苛责。可慌和逃是两码事。慌了可以哭、可以抖、可以腿软,但不代表你可以把老婆孩子扔在里面自己跑。一个男人在妻女最需要他的时候选择自己先跑,这就值得追问。
消防这边确实有客观困难。楼下是绿化带加变电箱,救生气垫铺不开,云梯靠不过去。他们拉了床单被褥准备接人,可母女撞到三楼架空层挑檐,改变了轨迹,没接住。
但话说回来——一个3岁的孩子没了,一个42岁的母亲拼了命把孩子卡在身体和墙壁之间,还是没保住。而那个“成功逃生”的父亲,余生要怎么面对这个事实?
期待官方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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