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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联合早报7月30日晚写道:“日本官方称,日本将在2027年底前完成处理在华

新加坡联合早报7月30日晚写道:“日本官方称,日本将在2027年底前完成处理在华遗留化武项目。中国官方要求,日本切实履行公约和中日政府备忘录规定的责任义务,加速处理日遗化武处置进程
​这不是普通的废旧弹药清理。埋在中国土地里的化学炮弹,有些外壳已经锈穿,有些仍带炸药和引信。
一旦毒剂泄漏,危险不会停在作业现场,还可能进入土壤和水体。日本提出2027年完成相关项目,真正需要看清的,是这个日期究竟覆盖哪些化武。
7月30日,正值中日两国政府销毁日遗化武备忘录签署27周年。中国外交部和国防部当天分别作出回应,指出日本原本应在2007年完成销毁工作,此后计划四次逾期。
中方要求日方增加实际投入,尽快提供有效埋藏线索,而不是只公布一个新的截止日期。日本方面确实在加快部分现场的处理速度。
日本内阁府6月17日公布的最新进展显示,2025年度共发掘回收29570件遗弃化武,销毁30758件,两项数字都处于较高水平。其中,哈尔巴岭一年销毁30757件,创下该地点历年最高纪录。
但把这组数字再往下拆,问题就显出来了。截至2026年3月底,日方统计的累计发掘回收数量为183241件,累计销毁149378件。
也就是说,还有33863件已经从地下取出,却尚未完成销毁,其中哈尔巴岭存放16056件,其他地区存放17807件。更关键的是,日本所说的“2027年完成”,并不是承诺从此以后中国境内再也找不到日遗化武。
现行计划的主要对象,一是哈尔巴岭已经埋藏或存放的化武,二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经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申报的项目。后来新发现的地点,还要调查、确认、申报,再制定处理安排。
这一区别看似只是几句话,实际含义很大。如果只看日历,2027年像是整个问题的终点;如果看计划范围,它更像一个阶段性结算日期。
​日本内阁府自己也承认,发掘回收受到地下埋藏情况和现场环境影响,目前很难判断整个项目最终何时结束,2028年以后仍需继续推进。日本今年公布的施工安排,也说明新的工作点仍在不断增加。
广州的发掘回收于2026年1月启动,吉林集安也在今年开始作业,黑龙江北安计划年内恢复相关工作。牡丹江、伊春、敦化等地,因为作业范围扩大,原定进度也需要继续向后延伸。
哈尔巴岭只是规模最大、最受关注的一处,却不是全部。日本早期曾估算这里可能埋有十几万件化武。
​经过多年发掘,截至2026年3月底,当地累计回收超过10万件。由于地下炮弹并不是整齐排列,工作人员必须逐层探测、辨认,许多环节仍离不开人工。
危险也不是抽象说法。5月26日,哈尔巴岭在发掘回收过程中发生化学剂泄漏,两名日方作业人员受伤。
日本内阁府后来的调查认为,炮弹长期埋在地下,腐蚀后出现泄漏,微量毒剂可能在脱防护服时接触皮肤。现场随后加强了全身清洗、脱衣训练和污染处置演练。
这起事故说明,处理速度和作业安全不能互相替代。进度慢,危险会继续留在地下;为了赶期限而压缩操作环节,又可能让作业人员承担更大风险。
合理的做法,是增加设备和专业人员,用更稳定的投入提升速度,而不是到了临近期限再集中突击。日本目前已使用大型爆破处理设备和移动式设备,一些装有化学剂的容器还计划采用远程操作,尽量减少人员直接接触。
不过,日本方面同时承认,哈尔巴岭的现场条件复杂,很多炮弹依然要一件一件挖出,完全自动化暂时做不到。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遗弃化武的国家应当提供销毁所需要的资金、技术、人员、设施和其他资源,领土所在国给予相应协助。
日本是遗弃方,因此发现、鉴别和销毁这些武器,并不是一般性质的国际援助,而是明确的国际法义务。现在影响进度的另一个难点,是历史资料不完整。
地下到底埋在哪里,属于什么弹种,数量大约多少,当年的生产、运输和部队记录非常重要。中方7月30日再次要求日方提供有效埋藏线索,原因就在这里。
没有较完整的档案,许多化武只能在施工、耕作或专项勘探中被动发现。到了2027年,外界不能只盯着“销毁了多少件”,还要看几个更实际的结果:已经挖出的化武是否全部安全处理,新发现地点有没有被纳入计划,废水、残渣和受污染土壤如何处置,日方掌握的线索是否完整移交。
少了任何一环,都不能算真正收尾。今年7月7日至10日,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第112届执行理事会在海牙举行。
中国代表团再次提出,应尽快、干净、彻底销毁日遗化武。在我看来,评价日本的2027年承诺,既不能把已经取得的处理进度全部抹去,也不能把一个阶段性期限包装成问题彻底结束。日本曾对中国发动侵略战争,遗留化武便是其侵略暴行的铁证。这不仅是对中国人民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的长期威胁,更是对历史正义和人道精神的严重践踏。日本官方提出的2027年完成处理项目的说法,不应只是一个空洞的时间节点,而应是实实在在解决问题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