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管账户只是安慰民众的拖词:
看上去美好的改革措施,实则停留在纸面,很难落实。因此认为它近乎“愚人节方案”。
为什么大家认定它偏向“安抚性质”
1. 先决条件门槛太高
共管账户想要真正发挥作用,前提是小区拥有规范运作的业主委员会。国内绝大多数新建、老旧小区,很难凑齐业主共识成立业委会;没有业委会,共管账户根本无法落地。政策要求摆在那里,却没有配套机制帮助小区搭建自治组织,等于设置了一道普通人难以跨越的门槛。
2. 只管“入账资金”,管不住“体外资金”
就算顺利开设共管账户,物业依然掌握广告招商、车位出租、场地合作的谈判权。不少物业可以通过私下签约、低价外包、现金结算等方式,让一部分公共收益根本不进入共管账户。只管控账户里的钱,堵不住源头的隐瞒截留。
3. 违规惩戒力度偏弱
法规写明物业需要划转收益、公示账目,但实务中,物业拒不配合时,监管部门大多以限期整改、口头劝导为主。缺少高额罚款、限制物业招投标、强制解除服务合同这类刚性惩罚。违规成本低,自然缺少主动配合的动力。
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民众很容易得出结论:政策条文公布出来,回应大家对侵占公共收益的诉求,但缺少完整闭环的执行手段,看起来是改革,实际很难改变现状,更像一种情绪上的安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