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愿望是在接下来的72小时内,让我拥有一笔税后金额为10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且不违反我所在国家(中国)以及任何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的方式,以电子转账形式一次性、不可撤销地、无任何附加条件地汇入我本人名下在中国大陆正规银行开设的、仅由我本人唯一控制的一类借记卡当中。
该笔资金来源须完全合法,非犯罪所得,非借贷性质,无需偿还,不产生任何形式债务或抵押权,不涉及任何第三方索赔权。该笔资金到账之后不得触发任何反洗钱审查、税务稽查、银行风控冻结。且该笔资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全部利息与投资权益,均归我个人永久所得,可自由支配,不受任何政府机构、个人或超自然力量的追索、冻结、没收或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