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新疆伊犁,车主睡在自己车里被收150元“过夜费”。
重庆王先生一行到新疆旅游,深夜抵达该酒店的时候,只剩下一间房,其中两位女士只好睡车里,第二天,房间还是不够,又有一位女士凑合在车上。
结果退房时,神奇的事情出现了,酒店以“不允许客人在车上过夜”的缘由收取每人50元,共150元。
这有没有点收过路费的意思,“要在车上睡,留下买路钱”,好歹这么大酒店,做出这么龌龊的事来,这跟黑店有什么区别。
网友评论:本来能直接抢得,竟然还找了个借口,建议查下店主以前做什么买卖的。
后来有关部门介入,给游客退款并且赔偿了1000元。但是,这样的酒店很难让人信任,之前或者以后,是不是会有类似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