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当局又被打脸!
自己修规文件白纸黑字写“产品包含原料”,绿当局卫福部门还在嘴硬“台糖免通报”?陈菁徽拿出铁证质问:你们还要瞎掰到什么时候?
岛内台糖毒油案持续发酵,今年5月就验出向中联油脂采购的粗油含有致癌物“苯骈芘”,超标高达7倍,却只退货了事、没有向主管机关通报。
面对外界质疑,民进党当局卫生福利部门和经济部门一路力挺台糖,声称“粗油是原料不是产品,依法免通报”。
但国民党民代陈菁徽今天直接拿出民进党当局行政机构自己送到民意机构的《食安法》修法草案,狠狠打脸。
陈菁徽在脸书上说,这段时间绿当局从行政机构到经济部门、卫生福利部门,从上到下都在嘴硬。
绿当局行政部门口口声声说“产品才有通报义务,原材料、半成品都不用通报”,但行政机构7月底送到民意机构的《食安法》修正草案,针对第7条第5项的修法说明写得明明白白——“第五项所定产品系涵括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
陈菁徽质问:按照绿当局行政机构自己的修法说明,现行《食安法》第7条第5项所说的“产品”,本来就包含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那台糖发现原材料有危害食安之虞,怎么就没有通报义务?民进党一边在媒体上喊“产品不包含原料”,一边在自己送进民意机构的法案里白纸黑字写“产品涵括原材料”,两套说法互相矛盾,还能再离谱一点吗?
陈菁徽直接点名绿当局卫生福利部门负责人石崇良、食药机构负责人姜至刚、经济部门负责人龚明鑫、台糖董事长吴明昌:“不要再瞎掰了,已经越来越难看了!”
她还怒批,毒油事件爆发至今,民进党高层只丢下一句“该究责就究责,该下架就下架”就继续神隐。昨天突然现身台中市,却是对着台中市长开炮,甚至把彰化县长也扯进来。陈菁徽喊话:绿当局行政机构自己都已经失火了,你看不到吗?
据了解,台糖5月15日就验出中联油脂311油槽的粗油苯骈芘超标7倍,随即拒收、要求换货。
但台糖既没有通报绿当局卫生福利部门,也没有通报地方卫生局。直到6月30日中联油脂才向绿当局食药机构通报,岛内民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多吃了将近两个月的“毒油”。
更离谱的是,绿当局经济部门不仅替台糖辩护,还发文称赞台糖是“用高标准自我检验的乖宝宝”。
岛内检察官陈宏达看不下去,公开表示食品安全通报是法律明定义务,绿当局经济部门不能以“通报义务不应无限上纲”来淡化法律责任。
在野民代5日在民意机构卫生环境委员会通过临时提案,要求卫生福利部门负责人石崇良、经济部门负责人龚明鑫向全民正式道歉,并于一周内追究行政责任。
深层次分析,这场“免通报”之争,表面上是法律条文的解释问题,实际上暴露的是岛内食安监管体系的深层病灶。
🔥首先,绿当局行政机构自己送出的修法草案明明白白写着“产品涵括原材料”,但同一批官员面对媒体时却坚称“原料免通报”。
这种“立法时一个说法、执法时另一个说法”的两面手法,让民众不禁要问:到底哪句话才是真的?
如果绿当局行政机构自己对法律的理解都可以随需要切换,那法律还有何威信可言?
🔥其次,对比南侨公司先前因原料油异常未通报被重罚300万元新台币,台糖同样是公营事业检出问题原料,却得到“免通报”的待遇。
岛内同一部《食安法》,对民营企业和公营事业两套标准,难免让人质疑是否存在刻意包庇。
更何况台糖官股占比超过90%,是地地道道的公营事业,本应比一般企业更具社会责任意识。
🔥第三,也是最令人担忧的是——如果“粗油是原料所以不用通报”的逻辑成立,那等于给所有食品业者开了一道巨大的后门。
任何问题都可以藏在“原料”、“半成品”的名目下悄悄退换货,只要不变成“成品”就永远不用惊动主管机关。
这种漏洞如果放任不管,下一次毒油事件只会来得更猛烈。
说到底,这场风波的核心从来不是法律条文怎么解释,而是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当公营事业出了问题,主管部门是选择站在民众这边守护食安,还是选择帮自己人“擦屁股”?
从目前的表现来看,答案恐怕让岛内民众很难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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