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碰坏酒店纸巾盒,被要求赔偿924元!海南三亚,女游客带儿子在亚龙湾一家酒店吃饭,小孩玩耍时打碎了客房的瓷质纸巾盒。酒店拿出一张物品清单,上面标明纸巾盒924元,果盘4138元,皂碟508元。游客赔了钱,越想越不对劲,这不就是天价宰客吗?市监局回应后,事情有了反转。
8月5日,一名女游客带着儿子在三亚亚龙湾玩,他们自己住别的酒店,这天是来找朋友吃饭的,朋友住在亚龙湾迎宾馆,他们就到酒店房间里等着。
小孩在房间里闲不住,跑来跑去地玩,一个不小心,手碰到了桌上的一个瓷质盒子,掉地上摔碎了。
女游客赶紧过去看,原来是个装纸巾的盒子,她想既然是自己孩子弄坏的,那就赔吧,很正常的事。
她主动找到服务员,说房间里有东西打碎了,问需要赔多少钱。
服务员过来看了以后,从手机里翻出一张表格。
女游客一看,那张表上写得清清楚楚:面巾纸盒,924元。
一个纸巾盒,要924块?
她再往下看,更吓人,果盘,4138元,装肥皂的小碟子,508元,房间里这些东西加起来,得好几千块钱了。
女游客心里很不舒服,但想着是自己孩子弄坏的,只好认了,她当场就把924元赔给了酒店。
可这钱给出去了,可一个纸巾盒而已,超市里几十块就能买个挺好的,怎么会要924元呢?
这价格也太离谱了。
她越想越气,就把这事发到了网上,还把酒店那张物品价格表拍了照,让网友们看看,这些东西的标价到底合不合理。
有人觉得,损坏东西当然要赔,但这价格明摆着是宰人。
也有人质疑,酒店是不是把几十块的东西标成几百块,等着客人碰坏了就狮子大开口。
就在女游客把事情捅出去之后,第二天上午,酒店主动联系了她。
酒店工作人员说,他们申请了半价赔付。
也就是说,924元按一半算,赔462元就行了,随后酒店把多收的462元退给了她,还开了发票。
女游客看到退款,心里并没有舒服多少,她说退款还没有接收,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
她怀疑的不是这一个纸巾盒,而是酒店整个物品清单的价格都有问题。
这次是她碰上了,以前有多少客人稀里糊涂就给了钱?
记者打电话到酒店客服问情况,工作人员说,物品清单上都标了价,损坏了按价格赔就行,他们会开发票。如果要看采购证明,得向主管申请。
这话说得很客气,但意思也很明白:我们明码标价了,你自己弄坏的,就得按这个价赔。
记者又问了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个工作人员的回应,把整件事的关键讲清楚了。
他说,现在没有规定要求酒店的物品清单价格和采购价一样,酒店把价格标高一点,可能跟运营成本有关系。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也就是说,酒店采购花了100块,标成924块,不违规。
但有一个底线不能碰,酒店要求赔的金额,不能超过清单上公示的价格,如果多收了一分钱,就是违规,可以投诉。
此时,在法律上该如何认定呢?
第一,明码标价不等于可以漫天要价
酒店把物品清单贴出来,算是明码标价了。
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经营者不能利用格式条款,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一个成本几十上百的纸巾盒,标到924元,这个价格本身就值得商榷。
如果有证据证明这个标价远远超出了正常市场价,消费者可以主张显失公平,要求减免赔偿。
第二,赔偿算的是实际损失,不是标价利润
损坏东西要赔,天经地义。
但民法典规定的赔偿原则是填平损失,不是让受损方赚钱。
酒店的实际损失是多少?是这个物品的折旧价值,不是它标在单子上的那个数。
客人完全可以要求酒店出示采购发票,按折旧后的价值来赔。
第三,市监局说得很清楚,底线在哪
公示的价是天花板,一分都不能超。
但公示的价合不合理,那是另一回事。
如果觉得价格离谱,协商不成,可以走消费投诉,也可以让对方去法院起诉。
到了法院,酒店就得证明这个盒子真值924元。
出门旅游,带着孩子,看到那些镶着金边的烟灰缸、看着就贵的摆设,千万要留意。
不是说不赔,而是要知道,怎么赔,赔多少,是有说道的。
不小心碰坏了东西,别急着掏钱,先看看这东西到底值不值那个价。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呢?
信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