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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华人曾以“杰出人才”移民美国,现面临遣返回国,公民身份被撤销!这对华人夫妇的

两名华人曾以“杰出人才”移民美国,现面临遣返回国,公民身份被撤销!这对华人夫妇的“美国梦”碎了一地。

一纸判决,能把十多年前拿到的美国身份重新收走吗?答案是能。2026年3月30日,美国联邦法院撤销一对华人夫妇的归华公民身份。

这对夫妇是Li Chen和Yu Zhou。准确地说,并非两人都独立以“杰出人才”获批。

Chen在2007年持H-1B签证进入美国,在俄亥俄州全国儿童医院从事科研;2010年,她的I-140申请获批,2011年成为永久居民。

Zhou早在2005年以交流访问身份赴美,2008年也拿到该医院支持的H-1B,后来以Chen配偶的身份获得绿卡。

专业能力、稳定工作、绿卡、护照,几乎是技术移民眼里的“通关模板”。

问题在于,他们一边在儿童医院做科研,一边把雇主的核心成果变成了自己的生意。

按照认罪协议,两人合谋窃取至少五项商业秘密,把技术做成外泌体“分离试剂盒”进行商业化,在中国设立公司,还参与美国生物科技公司的交易,获得现金和股份。

司法部称,相关交易接近150万美元。2019年两人在加州被捕,2020年先后认罪;Chen被判30个月监禁,Zhou被判33个月,两人被共同追偿超过260万美元。

真正让美国公民身份塌掉的,并不只是“犯过罪”,而是这些行为发生在申请入籍之前,并与入籍审查期重叠。

美国归化申请通常要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五年,直到宣誓入籍时,持续证明自己具有“良好道德品行”。

Zhou的审查期从2011年7月到2017年2月,Chen则从2011年3月到2016年8月。可两人在认罪协议中承认,相关行为分别持续到2017年和2018年。

也就是说,他们不是拿到护照后才突然“走偏”,而是在申请公民身份时,事情已经在发生。

更关键的是N-400入籍表格。

两人都曾被问到:是否实施过尚未被逮捕的犯罪,是否向美国政府提供过虚假或误导信息,是否为了取得移民利益向官员撒过谎。

他们填的都是“否”,面谈时又在宣誓后确认了一遍。

很多人填写移民表格时有一种错觉,以为“没被抓,就等于没发生”。可N-400问的不是你有没有案底,而是你有没有做过。

移民表格不是朋友圈,过去不是删掉就没了。

法院抓住的就是这条时间线。

判决认为,合谋电信欺诈属于涉及道德败坏的犯罪,两人在法定期间内无法满足“良好道德品行”要求,因此当年的归化属于“非法取得”。

美国《移民与国籍法》第1451条允许政府在归化非法取得,或者存在重大事实隐瞒、故意虚假陈述时,请求联邦法院撤销国籍。

3月30日的判决不仅是说两人“以后不算美国人”,而是把他们的归化从原始日期起取消。

法院要求他们在判决后十天内交出归化证书、美国护照以及其他公民身份证明。法律处理方式不是“今天吊销会员卡”,而是宣布这张卡当初就不该发。

至于两人会不会马上被遣返回中国,也要说清楚:撤销国籍本身,并不等于遣返令已经签发。

通常情况下,被撤销归化的人会回到入籍前的移民身份。这对夫妇原先是永久居民,但他们现在已经有联邦刑事定罪,下一步可能被国土安全部门启动递解程序。

所以,“面临遣返”是现实风险,却不是法院判决当天,两个人就被押上飞机。把这两步混成一步,流量是有了,事实就没了。

我认为:这件事不值得包装成一出单纯的“华人被美国打压”悲情戏。

两人被追责的核心,是利用雇主的资源和商业秘密牟利,又在入籍程序中否认自己实施过相关违法行为。科研水平再高,也不能把“杰出人才”四个字当成免责金牌。

美国梦不是保险柜,美国护照更不是洗白剂。你可以靠专业能力进入美国,却不能一边享受制度提供的机会,一边认为自己的隐瞒永远不会被发现。

但另一方面,也不能借这个案子,把所有华人科研人员都推上怀疑席。

个案事实必须由个案承担,不能因为当事人来自中国,就把正常学术交流、回国合作和技术盗窃混为一谈。把所有中美科研合作都描述成安全风险,同样是一种偷懒,也会伤害真正守规则的研究人员。

真正值得华人群体警惕的是,美国正在明显加大撤销归化的执法力度。

截至2026年8月3日,美国司法部称,自2025年1月20日以来,已经提起123起民事撤销归化诉讼,为有记录以来最多。

这意味着,拿到美国国籍并不等于“历史清零”。

归化身份背后,始终连着当年的绿卡申请、N-400表格、移民面谈记录和宣誓陈述。只要政府后来证明,当事人在关键时期根本没有资格入籍,或者隐瞒了足以影响审批的事实,十年前盖下的章,也可能在十年后被法院重新掀开。

这对夫妇的美国梦,确实碎了一地。

但击碎它的,并不是一张从天而降的判决,而是他们多年前埋进入籍材料里的那颗雷。

法院只是在2026年,把引线点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