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不同意医疗暂停,于子洋教练抗争不力】第四局陈熠颈部剧烈不适,当场举手申请医疗暂停。
于子洋走到场边和裁判长沟通,据现场记录,他尽力去争取医疗暂停的许可。
但裁判结合赛事医生的评估给出结论:属于同一部位旧伤复发,上一轮比赛已经使用过该部位的医疗暂停,本局不再批准局中医疗暂停。只允许利用局间一分钟休息简单处理,不能叫局内医疗暂停。
规则层面,医疗暂停的批准权属于主裁+赛事官方医生,教练只能陈述情况、提出异议,但没有否决权,不能强行要求进场治疗。如果持续纠缠、抗议,还会追加黄牌、罚分,那会对陈熠更加不利。
当时陈熠已经吃到黄牌,再出现队伍抗议行为,受罚的是场上选手本人,教练必须克制过激对抗。
大家看到选手明显疼痛,内心希望教练能帮她争取到暂停缓冲,所以会期待更强硬的对峙。
事实类判罚,伤情是否符合医疗暂停条件,当场裁判长的决定是终局判罚,场上交涉无法改判。
就算情绪激烈争辩,也改变不了本局结果,只会徒增选手心理压力,甚至带来追加处罚。
如果对判罚本身有异议,赛后可以走正式书面申诉渠道,而不是在比赛进行当中激烈对峙。
伤病本身是旧伤急性加重,不是当场磕碰扭伤这种全新急性伤,卡在规则的灰色地带。
肉眼可以看见痛苦,但达不到裁判认定的“突发意外伤病”标准。早田希娜去年的伤也是旧伤,比赛中急性发作。为啥就通过了呢?
首轮同样颈伤,裁判组当时予以通过。第二轮同一部位,就不再放行,这也是本场最大争议点。难道上轮医疗暂停,最好在第二场就退出比较好?
于子洋完成了现场沟通争取,但受限于赛事规则,他没有权力推翻裁判与医疗官的联合判断。但可以帮助选手尽力申请,能争取到一些合理便利,或许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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