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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赢了,人却跑了!”日前,红星新闻从受害者莫女士处获悉,她告赢985高校博士

“判决赢了,人却跑了!”日前,红星新闻从受害者莫女士处获悉,她告赢985高校博士后聂某某孕期出轨并骗钱,法院判赔1万元+道歉,可对方硬是拖到强制执行才给钱。更炸裂的是,这人如今已入职香港城市大学当研究员!莫女士已向校方递上举报信,“目前学校说会按程序审查”。一个欠着道歉信的“老赖”,竟能站在香港高校的讲台上?这事儿,没那么容易翻篇!

这事让人看得心里很不是滋味。红星新闻前两天刚报道了一件事,一位姓莫的女士,通过相亲公众号认识了一个985高校的博士后聂某某。本以为遇上了条件不错的良人,结果谈着谈着发现不对劲——对方居然早就结婚了,而且妻子还在孕晚期。

莫女士当时就“吓傻了,浑身发抖”,她后来梳理时间线才知道,聂某某在加她好友的时候,妻子正怀着孕,等她发现这一切的时候,孩子都已经好几个月大了。

这事儿搁谁身上能受得了?明明自己是奔着结婚去的,结果稀里糊涂成了“第三者”。莫女士气不过,开始了长达大半年的维权。

她向聂某某当时所在的学校举报,学校调查后给了记过处分和退站处理。紧接着她又把聂某某告上了法庭。

今年6月,北京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聂某某隐瞒已婚事实,严重违背公序良俗,侵害了莫女士的人格权,判他书面道歉并赔偿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理说,判决下来了,该道歉道歉,该赔钱赔钱,事情也算有个了结。可聂某某偏不。判决生效后,他硬是拖着不履行。

莫女士没辙,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折腾到最后,钱是通过法院划扣拿到的,道歉信也是通过法院才转交到手里的。你听听,一个法院判了要当面道歉的人,愣是拖到强制执行才肯掏钱出信,这态度够不够说明问题?

更让人瞠目结舌的还在后头。莫女士发现,聂某某2025年8月就已经入职了香港城市大学,担任某学院的研究员。从被原单位退站到在香港高校上岗,中间几乎没什么间隔。

莫女士当然不服气,她已经向香港城市大学提交了举报信和相关证据。校方目前的回复是“正在调查该事件,现阶段暂无进一步评论”。

这就很有意思了。一个在内地被法院判了侵犯人格权、被原单位记过退站的人,转头就能在香港的大学里当研究员。

香港城市大学的官网里确实能查到聂某某的任职信息。莫女士也说了,联系的是城大的人事处,由他们负责处理。

我在想一个问题:高校招人的时候,到底看不看这个人有没有道德瑕疵?或者说,道德上的问题,到底算不算一个学术机构应该考量的因素?

有人说,私德是私德,学术是学术,不能混为一谈。这个说法乍一听好像有点道理,但仔细琢磨,站不住脚。聂某某的问题不是简单的“出轨”两个字能概括的。

他是在相亲平台上刻意隐瞒已婚身份,以“单身、有结婚打算”的人设去欺骗一个想认真谈恋爱的女性。这不是一时冲动,这是有预谋的欺骗。

法院的判决书里写得清清楚楚,他的行为“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有悖家庭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个人能在感情里处心积虑地骗人,谁能保证他在学术上、在对待学生和同事的时候就能干干净净?诚信这东西是连着的,不是可以分门别类开关的阀门。

更何况,高校教师和研究员这个身份本身就有示范作用。一个被法院认定侵犯了他人人格权、连判决都拖着不执行的人,站在讲台上给学生讲课,这事怎么说都有点讽刺。

香港城市大学说会按程序审查。怎么审查、审到什么程度、最后怎么处理,目前都还不知道。但我觉得这事没那么容易翻篇。

莫女士维权大半年,从举报到起诉到强制执行,每一步都走得不容易。她现在把举报信递到了香港,校方的调查结果,恐怕很多人都盯着看。

说到底,一个人犯了错,该承担的责任就得承担。法院判了道歉赔钱,拖到强制执行才给,这本身就已经说明问题了。

而一个连基本判决都不愿意主动履行的人,换了个地方继续做研究,这中间的逻辑,我确实没太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