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上海滩办完风风光光的世纪婚礼,转头跟着新婚老公回老家。
一推门,好家伙,老公的前妻还稳稳当当地住在同一个院子里。
你敢信?
这剧情要是放今天,女方绝对连夜买站票逃跑,男方得被网友喷成筛子。
但在1927年,这就是宋美龄面临的真实处境。
所谓“离婚不离家”,听着都替这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捏把汗,心里指不定多膈应呢。
不过后来才发现,真正折磨人的,根本不是什么前妻。
而是每天的饭桌。
老蒋是个地道的老派男人,无肉不欢,每顿饭不管咋样,必须得有大荤;
宋美龄呢?标准的精致海归做派,吃西餐,切牛排,讲究少食多餐。
刚结婚那阵儿,男人嘛,为了讨新媳妇欢心,老蒋也跟着对付了几顿洋餐。
结果没撑几天就原形毕露了——直呼浑身没劲,饿得发慌。
最后怎么着?
只能各吃各的。
俩人同坐一张桌,你切你的带血牛排,我啃我的红烧猪肉。为这事儿,私下里没少拌嘴。
说白了,管你在外头多风光、多体面,关上门,婚姻的底色就是四个字:吃喝拉撒。
什么琴棋书画诗酒花,最后都得给一日三餐让路。
连饭都吃不到一块儿去的两个人,愣是能凑合过大半辈子,想想也真是一门玄学了。
